企业未按承揽合同约定提供足量原材料需承担补贴责任-含山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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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19)皖0522民初22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18日,原告顾某与被告含山县某兴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协议》,协议约定顾某承包该公司铸件产品的整个抛光和打磨工序,实行包工包料。被告承诺在承包期间每月最低提供铸件250吨,不足部分按250吨补贴给顾某,加工费按310元/吨计算。协议签订当日,顾某组织人员进场工作,被告支付30000元保证金。至2019年6月9日,顾某离场时双方结算,实际加工铸件167.843吨,结算金额51828元。顾某自认应扣除配件及耗材费用6771元,被告已支付45057元(含保证金)。
法院认为:虽然协议未加盖被告公司公章,但被告法定代表人孙某香之子吕某杰在协议上签字,且协议已实际履行,构成有效合同。被告每月应提供最低250吨铸件,但实际仅结算167.843吨,需按约定补贴不足吨位。最终判决被告向顾某支付79922元加工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00元。
三、企业如何避免陷入"承诺不兑现"的法律陷阱?
这个案例就像你开了一家奶茶店,找人承包"珍珠制作":你答应每天提供200斤原料,不够就按200斤付钱,结果只给了80斤,最后反而被起诉赔钱。很多老板觉得"合同没盖章就不算数",或者"口头说好就行",结果吃了大亏。
关键风险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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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人没权限"不等于合同无效
被告辩称协议没盖章无效,但法院认为:老板儿子吕某杰长期在公司帮忙,顾某有理由相信他能代表公司(这就是法律上的"表见代理")。就像你让亲戚帮你收货款,对方没核实身份直接给了钱,事后你也不能说"他没权收钱"。
→ 企业行动指南:- 重要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
- 内部明确告知合作方"谁有权签合同",避免员工越权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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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证据证明我违约"?法院让你自证清白!
被告声称"是工人太少导致加工量不足",但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按合同约定判:你承诺每月250吨,实际只给167吨,差的83吨必须按310元/吨补贴。
→ 企业行动指南:- 合同里写清关键数据(如"每月250吨"),并约定如何统计
- 每天记录原料交付量、工人出勤表,用照片/视频存证
- 一旦发现可能违约,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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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没提异议"≠放弃权利
被告辩称"结算时顾某没要求补足吨位",但法院指出:你得证明对方主动放弃了权利。就像你买房时开发商少给10平米,签收时没说话,不代表你认了。
→ 企业行动指南:- 每次结算单注明"此金额为最终结算,双方无其他争议"
- 有争议时立即书面提出,避免默认接受
给老板们的实操建议:
- ✅ 签合同时划重点:把"每月最低量""补贴标准"等写进条款,避免模糊表述
- ✅ 用手机拍下每天原料交付过程,保存3年以上(诉讼时效通常3年)
- ✅ 发现可能违约时,别等对方起诉,主动协商签补充协议
- ❌ 别信"口头承诺",微信聊天记录也要当合同用
小贴士: 本案中被告如果做到这两点就能避免损失:
① 协议里写明"实际加工量以入库单为准,双方每日签字确认";
② 顾某离场结算时,要求他签"所有费用已结清"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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