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变更无书面确认企业难追讨工程款-荆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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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02民初145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6日,某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向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微信发送《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382842.01元,措施项目合计9288.85元,增值税11763.93元,合计含税工程造价为403894.79元。
2022年3月15日,发包方某乙公司(甲方)与承包方某甲公司(乙方)签订《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某甲公司承接位于荆州开发区纺印三路的消防工程,工程内容为“扎光车间、染色车间、织布车间、印花车间、定型车间、坯布仓库、抓毛车间一、抓毛车间二的消火栓系统及自动报警系统”;工期:4月20日前以甲方通知为准,6月15日之前完工;工程总造价37万元,约定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25万元,管线施工,调试,联动完毕后,由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12万元;本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2022年7月26日,某乙公司财务人员代章某个人账户向某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转账7万元,备注“消防报警前期款”。2022年9月30日某乙公司财务人员代章某个人账户向某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银行转账4万元、微信转账5000元。2025年1月24日,某乙公司向某甲公司支付5万元。
另查明,某甲公司2019年10月23日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1日,2024年9月18日办理延期,有效期至2029年9月13日。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需向某甲公司支付工程款85000元及利息(从2022年9月30日起算),但驳回了某甲公司要求支付205000元的诉讼请求,同时驳回了某乙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和返还115000元工程款的反诉请求。简单说:某乙公司只用补一小部分钱,双方其他要求全被法院“打回票”。
三、核心观点:工程量变更无书面确认=钱难要回!
这个案子看似是“谁欠谁钱”的扯皮,实则暴露了企业最容易踩的坑:工程干完了,钱却要不回来。原因很简单——说好的事没留证据。
关键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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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说减量”等于白说
某甲公司声称施工中减少了工程量,但拿不出双方签字的书面证明。法院只能按原合同算:既然合同约定总价37万,你没干完全部活,就别想按全款要钱。企业注意:工程中哪怕改一个小螺丝,也必须签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录音都不保险,只有白纸黑字双方盖章才作数。 -
施工资料=你的“护身符”
某甲公司连施工图、材料单、验收记录都交不出来,法院凭什么相信你干完了活?就像你去餐馆吃饭没要小票,回头说“没付钱”,谁信?企业注意:每天拍照留档、让对方在施工日志上签字、保存材料采购合同。这些不是“麻烦事”,而是未来打官司的“救命稻草”。 -
付款节点要盯死
合同明明写“签完就付25万”,某乙公司却只付了16.5万。但因为某甲公司也没干完活,法院判双方都有错:某乙公司补8.5万,某甲公司自己扛损失。企业注意:别怕催款!到付款日对方没付,立刻发正式函件(留存邮单),拖过3个月再要就难了。 -
律师费别指望对方掏
合同写了“违约方付律师费”,但双方都违约时(某乙公司拖欠+某甲公司未完工),法院直接判“各自回家付自己的”。企业注意:别把律师费写进合同就高枕无忧,先确保自己100%履约,否则这钱大概率白花。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 签合同时:把工程范围、付款步骤写得像“菜谱”一样细(例如“喷淋系统安装5处”而非“安装喷淋系统”),模糊条款=埋雷。
- 施工中:每天拍3张照片(开工、过程、完工),让对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微信沟通必须存档3年以上。
- 出问题时:别私下吵架!第一时间发书面函件说明问题,同时咨询专业律师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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