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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者仅贴警示牌不落实安全措施仍要担责-鄂州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鄂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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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7民终3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5月28日上午8时,广州某物业鄂州分公司在锦绣香江小区内组织亲子活动,物业客服在小区群发布通知要求家长必须带小朋友参加。上午9点活动开始,广州某物业鄂州分公司在现场安排工作人员组织活动,签到处旁放置了活动注意事项标牌,标牌注明"亲子互动游戏多项属于运动类型游戏,不建议低于4岁、高于50岁的人员参与,请注意地面是否湿滑等安全隐患"。其中"袋鼠跳"项目规则是:家长和小朋友双脚全程套入塑料袋内接力蹦跳。田某甲(55岁)参加该项目时滑倒受伤。

田某甲当日被送医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8天并进行手术,花费医疗费46389.99元(广州某物业鄂州分公司垫付5000元)。经司法鉴定,田某甲构成十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2万元,误工期180天。

法院判决:广州某物业公司和广州某物业鄂州分公司共同赔偿田某甲98170元(承担60%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须知道的3个风险防范要点

1. "贴警示牌≠免责":安全措施要实打实
很多企业以为挂个"注意安全"的牌子就万事大吉,本案就是典型反面教材。物业虽然贴了"注意地面湿滑"的提示,但现场地面潮湿、塑料袋不防滑、又没铺防滑垫,就像下雨天商场不放"小心地滑"警示桶一样危险。法院明确指出:组织者不能光靠嘴上提醒,必须真做防滑处理、检查装备安全性。比如"袋鼠跳"活动完全可提前铺防滑垫、改用防滑材质的套袋,这些小成本措施就能避免大赔偿。

2. "自甘风险"救不了组织者,别被概念忽悠
物业上诉时主张"田某甲自己参加高风险活动应自担风险",法院直接驳回。法律上的"自甘风险"只适用于参与者之间(比如打球被队友撞伤),绝不适用于活动组织方!就像游乐场不能说"您自愿来玩过山车,摔伤不关我事"。企业组织活动时,必须主动排查风险:

3. 责任比例这样算:你越敷衍,赔得越多
法院判决物业赔60%而非100%,是因为田某甲明知自己超50岁还参加高风险项目,存在一定过错。但企业要注意:如果你连基础安全都没做到,责任比例会飙升。比如: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活动前必做"安全体检":雨天禁用蹦跳类项目,给装备加防滑处理;
别光写"禁止",要给替代方案:标牌别只写"50岁以上别参加",应提供低风险活动选项;
小额活动也配急救包:花200元买个急救箱,比赔10万划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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