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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式商铺遇疫情可合理调租,企业营销承诺需担责-咸安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咸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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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898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5年1月,原告喻某、程某向咸宁市某甲公司购买某购物广场商铺(总价29.5万元),并委托湖北某乙公司统一经营10年。合同约定:前3年免租;第4-5年按商铺总价7%保底支付租金,超出租金按7:3分成;第6-10年可选7%-8%保底或9:1分成。2021年至2024年,某乙公司未按7%标准支付租金,理由是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期间,部分业主与某乙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按原总价计算租金(不扣除购房折扣),但65.4%的业主未签此协议。某乙公司称疫情期间减免了商户租金50-60天。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和某甲公司需向原告支付2021-2024年租金共44,250元(2021-2022年按3.5%计算,2023-2024年按4%计算),违约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驳回原告要求按7%支付89,145元租金的诉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法律风险
1. 别让“个别协议”毁了整体经营,产权商铺必须“少数服从多数”
本案中,34.6%的业主签了《补充协议》提高租金计算标准,但法院认为产权式商铺(即一个商场分割成小块出售给多个业主)必须统一经营。就像一列火车,如果个别车厢想倒着开,整列火车都会瘫痪。65.4%的业主没签协议,若单独给少数人加租金,会导致商场定价混乱、招商困难,最终所有业主都亏钱。企业启示

2. 疫情等“黑天鹅事件”≠能直接违约,但可协商合理调租
某乙公司以疫情为由直接把7%租金砍到3.5%,但法院没全支持——2021-2022年按3.5%(因疫情冲击大),2023-2024年恢复到4%(经济复苏期)。关键点:疫情属于“情势变更”(合同签定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但企业不能直接躺平不付钱,而要主动协商调整。企业启示

3. “保租承诺”是把双刃剑,开发商可能被拉来“背锅”
某甲公司只是卖房方,但因在销售时承诺“包租保收益”,法院判定它要和运营公司一起赔钱。就像健身房老板对顾客说“跑路我赔”,结果真跑路了,顾客当然找他要钱。企业启示

小提醒:本案违约金从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三”(年化10.95%)被降到LPR(目前约3.45%),就是因为约定过高。企业签合同时,违约金别图一时痛快写太高,超过LPR4倍(约13.8%)大概率会被法院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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