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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以疫情为由单方面不还银行贷款 - 应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应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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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9民终11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9年6月3日、2019年10月30日应城某建有限公司和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分别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应城某建有限公司分别向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借款820万元、580万元,借期一年并约定了贷款利率为均为5.22%利息的计算方式,还约定按月结息等内容。同时在该两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张某清、舒某英、张某杰、周某容、范某华、潘某萍、范某、白某八位自然人分别跟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对该两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向各保证人出具告知确认函,并与八位保证人签订核保书。2019年8月5日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如约向应城某建有限公司发放了820万元的借款、2019年10月31日发放了580万元借款;此前,应城某房有限公司和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分别在2013年12月6日、2014年8月18日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间及最高余额,同时对该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5年12月17日应城某房有限公司、范某华及配偶潘某萍跟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间及最高余额;直至2020年7月22日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向应城某建有限公司发出《融资提前到期通知书》、《催收逾期融资通知书》,但是应城某建有限公司及各担保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城某建有限公司抗辩称由于2020年1月全国爆发新冠病毒疫情,各当事人均处于疫情重灾区湖北省孝感市范围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小企业提出相应政策支持,因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本息。但应城某建有限公司在疫情过后也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月付息,违反合同约定。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应城某建有限公司要还清1398万多元本金和37万多元利息;中国某银行应城支行可以优先处置应城某房有限公司提供的5处房产来收回欠款;应城某房有限公司、张某清等9名担保人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银行要不回钱可以直接找他们要。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建议

核心观点:疫情不是拖欠银行贷款的"免死金牌",企业不能单方面以疫情为由停止还款或要求减免利息,必须与银行协商一致才能调整合同。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老板可能会疑惑:"明明国家不是出台了很多疫情期间支持企业的政策吗?为什么法院还不支持减免利息?"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国家有没有政策,而在于企业有没有正确使用这些政策。

法院为什么没支持企业?三点关键原因:

  1. 合同白纸黑字,不能说变就变
    企业跟银行签的借款合同里明确写了要按月付息,疫情发生后,这家企业既没跟银行商量调整还款计划,也没在疫情缓解后补上欠款,直接"躺平"不还钱。这就像你跟朋友借钱时说好每月还5000,结果遇到困难就自己决定不还了,朋友肯定不同意啊!

  2. 政策不是"自动生效",需要主动申请
    疫情期间,央行确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但这个政策不是"自动适用"的。企业需要主动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后才能给予延期或减免。就像疫情期间的"房租减免"政策,不是房东自动减免,而是租客要主动申请才能享受。

  3. 再融资贷款更要小心
    这个案子中的贷款是"再融资贷款",简单说就是"借新还旧"。企业在办理这类贷款时,往往以为可以沿用旧合同的条款,但其实新合同已经重新约定了还款方式。这家企业可能没仔细看新合同,还以为可以等疫情过去再慢慢还,结果吃了大亏。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

  1. 签合同时,别只看"大数字"
    很多老板签借款合同时,只关心"能借多少钱"、"利率多少",却忽略了"怎么还"、"不还能怎样"这些细节。建议:签合同前至少做两件事:(1)让财务人员把还款计划做成表格,算清楚每月要还多少;(2)用手机把合同关键页拍下来,设置还款提醒。

  2. 遇到困难,马上"报备"别拖延
    如果企业真的因为疫情、暴雨等特殊情况还不上钱,记住:第一时间不是找理由,而是找银行!正确的做法是:

    • 提前30天书面通知银行
    • 说明具体困难和预计恢复时间
    • 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分期还、延长还款期)
      这样银行才可能同意调整计划。就像2022年很多餐饮店因防疫停业,主动跟房东协商后成功减免了房租。
  3. 善用政策,但别"想当然"
    国家支持政策很多,但每项政策都有"适用条件"和"申请流程"。比如疫情期间的"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企业必须:

    • 属于中小微企业
    • 贷款用于生产经营
    • 主动向银行提出申请
      建议企业指定专人(如财务总监)定期查看政府官网、银行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别等到逾期了才想起来。

最后提醒:
银行不是"恶霸",但合同也不是"废纸"。疫情三年来,我们看到很多企业因为正确使用政策渡过难关,也看到一些企业因为"等靠要"思维陷入诉讼。作为企业老板,要记住:困难时期,主动沟通比被动等待更重要,合法协商比单方面"躺平"更有效。遇到资金困难时,不妨先打个电话给银行客户经理,再咨询下专业律师,往往能避免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损失。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专注为企业防范金融借款、合同管理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