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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不还担保人连带担责-应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应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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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2)鄂0981民初155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0月19日,被告湖北某水河粮油向原告湖北应城某商银行借款450,000元用于经营,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放款日起算,实际放款日以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年利率为4.35%,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或每季末的21日,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含提前到期借款),在上述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在原定利率上加收100%罚息,另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被告林某甲、林某乙、丁某、陈某、雷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日,被告林某甲、林某乙、丁某、陈某、雷某与应城某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2018年10月19日原告向被告湖北某水河粮油公司发放借款450,000元,被告湖北某水河粮油公司在借款凭证上签章确认。2021年3月30日,被告湖北某水河粮油公司与原告签订延期还本付息协议,定于2022年3月29日结清利息。因被告未能按期还款,以致成诉。

另查明:被告湖北某水河粮油于2020年4月29日偿还借款本金22,500元,下欠借款本金427,500元,利息付至2020年9月21日。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1. 湖北某水河粮油公司要在15天内还清427,500元本金及利息;2. 林某甲、林某乙、丁某、陈某、雷某5位担保人要一起还这笔钱(连带责任);3. 银行的其他要求法院没支持。

三、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签字即负责,担保即担责!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用大白话说就是:公司借钱不还,5个担保人一起"背锅"。很多企业老板看完这个案例都惊出一身冷汗——原来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必须提醒各位老板:签字即负责,担保即担责,千万别把借款担保当儿戏!

为什么这个案子这么值得企业警惕?

湖北某水河粮油公司向银行借了45万元,找了5个人担保,签了正规合同。开始还能还点钱(2020年4月还了2.25万元本金),后来就"玩失踪"了。银行好心给了宽限期,2021年3月又签了延期协议,约定2022年3月底前还清利息。结果公司还是没还!银行一纸诉状把公司和5个担保人全告了,更关键的是——5个被告一个都没出庭,法院直接缺席判决,让公司还钱+5个担保人连带还钱!

企业必须防范的5大法律风险

1. 借钱前不看"还款能力"——自找麻烦

很多老板看到银行愿意贷款就以为是"天上掉馅饼",不管自己能不能还就借。这个案例中,公司借了45万,结果连42万多都还不上,经营肯定出了大问题。
防范建议:借款前做三件事:①算清楚每月能赚多少钱;②算清楚每月要还多少本息;③留出30%的缓冲资金应对突发情况。记住:银行不怕你借,就怕你不还!

2. 担保就是"替人还债"——不是走过场

5个担保人最冤:他们以为就是"帮朋友签个字",结果要一起还42万多!法律上叫"连带责任"——银行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不用先找借款人。更可怕的是,担保人还了钱后,还能回头找公司要!
防范建议:①千万别为不熟悉的公司担保;②如果要担保,先查清楚借款人的财务状况;③在担保合同里写明"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这样银行必须先找借款人要钱)。

3. 延期协议≠债务消失——到期不还照样被告

公司和银行签了延期协议,约定2022年3月底前还清,结果没还上,银行照样起诉。很多人以为"延期=不用还",大错特错!延期只是给了宽限期,债务本身一点没少。
防范建议:签延期协议时必须做到:①确保新还款计划自己真能完成;②让银行在协议里写明"若按新计划还款则免收罚息";③每还一笔钱都保留凭证。

4. 收到法院传票"装没看见"——最蠢行为

本案中5个被告全没出庭!法院直接缺席判决,相当于自动放弃为自己辩解的机会。现实中很多老板收到传票就扔一边,觉得"拖一拖就没事了",结果被强制执行时哭都来不及。
防范建议:收到法院传票必须:①24小时内联系律师;②准备还款计划或和解方案;③实在困难也要出庭说明情况(法院可能给更长还款期)。

5. 签合同不看小字条款——掉进"坑"里

这个借款合同里藏着"大杀器":逾期不还要加收50%罚息!算下来年利率从4.35%飙到6.5%以上。很多老板签合同时不看细节,结果多付几万冤枉钱。
防范建议:签任何合同前必须:①用红笔标出"违约责任""罚息"等条款;②问清"加收50%罚息"具体怎么算;③对不合理条款要求修改(比如把"加收100%"改成"加收30%")。

给企业老板的真心话

作为每天处理上百起企业纠纷的法律顾问,我见过太多因"轻率借款+随意担保"倒闭的企业。这个应城案例告诉我们:企业融资不是请客吃饭,签字画押就是法律责任

记住三个"绝不":

最后送大家一句大实话:银行的钱最好借也最难还,担保人的字最好签也最致命。企业要发展,融资是条路,但千万别让"救命钱"变成"催命符"!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提示:本文案例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