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开中介私自交易需支付中介费-凤阳中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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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245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凡某有一处位于凤阳县××街××花园××幢××单元××室的房屋出售〔字号为:皖(2015)凤阳县不动产权第0006586号〕,经凤阳县某程房地产经纪评估有限公司作为中介介绍,贾某愿意购买,三方于2021年2月8日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了房产价款为920000元,及其他权利义务。对于中介费收取标准,三方进行了口头约定,贾某认可是总价款的1%,但可以打八折。后贾某与凡某绕开了中介人直接进行了买卖,某程房地产公司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中介服务费,遭到拒绝,在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某程房地产公司起诉来院。
法院判决:贾某和凡某各支付某程房地产公司中介费736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简单道理:客户用了你的中介服务,却偷偷绕开你直接交易,照样得付你中介费! 就像贾某和凡某,签完合同后自己去办手续,以为能省下中介钱,结果法院一查:你们用的是中介搭的桥,必须买单。
但这里藏着一个大坑——中介公司因为没把中介费写进合同,白白少赚了钱。
贾某口头答应付1%的中介费(9200元),还说能打八折(7360元)。法院只能按这个数字判,可如果当时白纸黑字签清楚,中介公司本可以多收1940元(9300元-7360元)。更麻烦的是,卖方凡某全程不吭声,中介公司连他是否同意打折都拿不出证据,只能吃哑巴亏。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照着做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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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必须写“死”中介费
别信“回头再定”“口头说好就行”!哪怕客户急着签合同,也要当场把中介费标准、支付时间写进合同。比如直接写明:“买方支付总价1%,卖方支付5000元,过户当日结清”。口头承诺等于没承诺,打官司时法院只认纸面证据。 -
服务过程全程留痕
从第一次带看房开始,就用聊天记录、签到表、邮件确认服务细节。比如微信发:“贾女士,今天带您看了凡先生的房子,这是钥匙交接单,请确认”,对方回个“✓”就是铁证。万一客户想跳单,这些记录就是讨薪的“尚方宝剑”。 -
发现跳单马上“踩刹车”
如果客户突然说“我们自己办”,立刻暂停所有服务,并书面通知:“根据合同第X条,您绕开我方交易仍需支付中介费”。别怕得罪人——2021年民法典已明确:用中介服务却跳单,就是违约!早发通知能避免损失扩大,也方便后续起诉。
小提醒:很多企业觉得“签合同太麻烦”,结果损失比中介费高十倍。去年有家中介公司帮客户卖房300万,因没写清费用,客户跳单后只拿到8000元,而本来应得6万。记住:签合同花10分钟,不签合同赔10万元。生意再急,也别让口头约定把你推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