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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包工程给无资质挂靠方将承担连带付款风险-颍上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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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226民初39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
2017年2月16日,承包方颍上某兴公司与分包方合肥某盛公司签订《平方仓库屋架、屋面板制作安装专项分包合同》,约定颍上某兴公司将颍上江店国望粮库屋架、屋面板等制作安装工程分包给合肥某盛公司,总承包价格为814,136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7万元定金,人员进场后付7万元,吊装结束时付到总款70%,吊装后十五日内付到95%,剩余5%保证金在2018年2月26日前付清。颍上某兴公司、李某浩、合肥某盛公司、汪某分别在合同上盖章确认。
2017年5月25日,李某出具《工程量核收单》,确认合肥某盛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总价814,136元。李某分6次向汪某转账支付共计740,000元,尚欠74,136元未付。
另查明,李某与颍上某兴公司系挂靠关系(即李某借用颍上某兴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均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合肥某盛公司多次向李某及颍上某兴公司催要欠款未果。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李某支付合肥某盛公司欠款74,136元;颍上某兴公司对这笔欠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但驳回了合肥某盛公司主张的违约金请求(10,008元)。

三、核心风险警示:企业分包工程必须警惕“无资质挂靠”陷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允许他人“挂靠”自己公司名义分包工程,即使合同无效,企业仍要“背锅”付钱! 为什么这么说?

1. 合同无效≠不用付钱,但企业风险翻倍

2. 违约金条款成“废纸”,企业维权无门

3. 企业如何避免“替人背债”?

一句话总结:分包工程不是“签了字就完事”,资质合规才是企业安全的“护身符”。挂靠省下的小钱,可能换来连带付巨款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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