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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中企业如何确保保险理赔不缩水 - 无为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无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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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司主动赔了大笔钱,结果保险公司却只认一部分?别急,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避开这类“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陷阱。文章全程大白话,非法律人士也能轻松看懂,看完就能用!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3)皖0225民初205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30日11时20分许,张某驾驶皖BW0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无为市无城镇东门外大街自西向东行驶,行至东门外大街与锁埂路交叉口处时,与右侧同向伍某驾驶的“无为临时U86658”号牌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致伍某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无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伍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皖BW07号货车登记所有人为无为县恒运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该车在平安财保某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期间自2022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及特种车商业保险(保险限额100万元,保险期间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被保险人均为无为某基公司。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另查明,伍某(1967年8月5日出生)与妻子徐某(1971年9月8日出生)生育一子徐某(1995年10月8日出生)。伍某的母亲管某出生于1946年7月16日,育有四子伍某长、伍某杰、伍某松、伍某。2022年11月6日,经无为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张某与伍某的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伍某死亡损失各项赔偿金(含刑事谅解费)共计125万元。同日,无为某基公司向伍某的儿子徐某转账125万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平安财保某支公司支付无为某基公司保险金691,625.55元(其中交强险赔18万元,商业险赔511,625.55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企业赔了125万,但保险公司只认69万多——差额部分因证据不足“打水漂”了!

三、核心观点:企业赔钱时最容易踩的3个坑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日常经营中极易忽略的“雷区”。法院为啥不全额理赔?关键就三点:

  1. “没票不认账”——损失必须有证据
    企业主张了2000元交通费和2000元车损,但法院直接驳回,理由就一句:“没证据!”现实中,很多老板觉得“人道主义赔偿”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事后才傻眼:保险公司只认白纸黑字的票据。比如交通费,明明家属来处理事故花了钱,但没留发票;车损说修好了,却没拍照片、没做评估。风险提示:事故发生后,务必让家属或维修方当场提供正规票据(如打车发票、4S店维修单),并拍照留存现场视频。别怕麻烦,这些小动作能省下大钱!

  2. “算错白算”——赔偿标准不能拍脑袋
    企业按“45133元×20年”算了死亡赔偿金,法院支持了;但被扶养人生活费原主张66,237元,法院只认33,118.75元。为啥?因为管某(死者母亲)有4个子女,企业却按“2人分担”算(错误写成“÷2”),实际该“÷4”。风险提示:赔偿计算必须用官方最新标准(如安徽省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要核实家庭关系(如通过派出所开亲属证明)。别信“调解时对方答应就行”,保险公司会按法律重新核账!

  3. “调解≠保险买单”——私下协议可能无效
    企业赔了125万(含80万精神抚慰金和刑事谅解费),但法院把精神抚慰金从8万压到5万,还剔除了“刑事谅解费”这类保险不赔的项目。风险提示:调解时别为息事宁人乱加钱!交强险和商业险只赔法律规定的项目(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刑事和解费、额外补偿金保险公司一律不认。签调解协议前,一定要让法律顾问核对条款是否在保险范围内。

一句话总结:企业主动赔钱是好事,但别当“冤大头”——证据要全、计算要准、协议要合规,否则保险理赔必然“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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