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切勿让员工个人名义贷款转借资金-无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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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2)皖0225民初46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5月13日,任某与安徽泰某无为生物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某公司)签订一份借款800万元的协议,双方约定由任某向银行借款800万元转借给泰某公司,相关费用由泰某公司承担,借款期限为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至2018年5月16日,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泰某公司每月或每季度代任某向银行支付。此前,任某于2017年5月11日和无为农商行徐岗支行签订了一份额度为1065万元的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期内的年利率为9.2125%,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原贷款利率上浮30%。2017年5月18日,弋江某盛建材经营部根据任某的指示向泰某公司转账300万元。2017年6月26日,泰某公司向任某转款86000元,2017年9月28日,芜湖某利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任某转款170813.30元,陈某分别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5日向冯某霞转款10万元、68956.67元(冯某霞系任某妻子,其接受汇款的卡号系由任某通过短信提供给泰某公司的副总经理余俊,并注明系"还款卡号"),李某豪分别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29日向冯某霞转款10万元、69000元。
另查明,2020年4月13日,因任某未按期归还所借800万元,无为农商行徐岗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任某及该案其他被告未及时履行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2年8月10日作出裁定,将该案被执行人吴某宏、芮某霞、周某、韦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作价抵偿给银行,其中,吴某宏、芮某霞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价1473335元。
庭审结束后,芜湖某利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某和李某豪分别向法院提交了情况说明,表示其向任某或冯某霞转款系受泰某公司委托。
法院判决:泰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任某剩余借款本金2636852.64元以及截至2018年5月16日的利息32389.34元,并承担以2636852.64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7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1.97625%计算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泰某公司负担24564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
这起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实则揭示了企业经营中一个常见的"致命陷阱":让员工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再将资金转借给企业使用。这种做法在企业资金紧张时看似"便捷",实则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风险一:个人承担全部银行债务风险
本案中,任某作为普通员工,本意是帮助公司解决资金困难,却因公司未能按时还款导致自己被银行起诉并强制执行。当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时,银行只会向贷款合同的签订方——即员工个人追讨债务,而不会理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私下协议。很多企业主认为"钱是公司用的,责任就该公司承担",但从法律角度看,银行只认合同签字人。一旦企业破产或经营困难,员工将背负巨额债务,甚至可能倾家荡产。
风险二:还款凭证混乱导致争议
本案中,泰某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还款:自己账户、其他公司账户、甚至个人账户。虽然最终法院认可了这些还款,但过程非常曲折。如果第三方代付款没有明确说明是"代泰某公司还款",或者收款账户不是借款协议指定的账户,这些款项很可能不被法院认可为有效还款。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图省事,通过各种渠道转账而不备注用途,结果在纠纷发生时说不清哪些是还款,导致多付冤枉钱。
风险三:利率约定不明确引发额外成本
本案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看似简单,实则存在歧义。企业方主张应按央行基准利率计算,而法院最终支持了按实际贷款合同利率计算。如果当初协议能明确写明"按任某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就能避免这一争议。很多企业签订借款协议时为了"快",用模糊语言,结果在纠纷中付出更高成本。
企业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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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渠道融资:企业缺钱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企业贷款、寻求股权融资或合理商业信贷,切勿让员工"背锅"。员工个人贷款额度有限,且风险全部转嫁给员工,最终可能影响企业声誉和人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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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签订书面协议:如果确实需要员工协助融资,必须签订详细书面协议,明确:①资金性质(是借款还是代垫款);②还款责任主体;③利率计算方式;④还款路径;⑤违约责任。最好请专业律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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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用还款账户:所有还款必须通过企业对公账户直接支付给员工,或明确标注"代XX公司还款",避免第三方账户转账造成混乱。本案中,若没有第三方的情况说明,那些通过陈某、李某豪支付的款项很可能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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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详细记录每笔资金的流向、用途、还款情况,保留完整凭证。本案中泰某公司能部分减少债务,正是因为有完整的转账记录和后续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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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审查债务状况:企业应定期与员工核对债务余额,避免像本案一样拖延数年才处理,导致利息滚雪球般增长。
企业经营中,任何"图省事"的做法都可能在未来付出十倍代价。让员工个人贷款转借给企业,表面上解决了眼前困难,实则是在企业脚下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员工离职、企业经营困难或经济环境变化,这些"人情债"就会变成法律纠纷,不仅耗费大量金钱,更会严重损害企业声誉和内部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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