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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工程预付款后对方不施工怎么办? - 和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和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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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523民初36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月18日,和县某集振兴标准件厂与马鞍山某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和县某集振兴标准件厂将其现有的位于和县乌江工业园区2#厂房钢结构消防防火涂料涂刷工程发包给马鞍山某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含辅料、工具、脚手架等;工程价款为60,000元;付款方式为所有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付总价的30%,工程竣工及所有资料验收合格后付总价30%,余款办完2#厂房房产证后一次性付清,若和县某集振兴标准件厂在马鞍山某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不是因马鞍山某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消防未通过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和县某集振兴标准件厂应无条件付清余款;马鞍山某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应在2019年元月30日前完工,在2019年3月5日前办理完所有竣工验收手续及资料;该合同同时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均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签订后,和县某集振兴标准件厂于2019年1月24日向马鞍山某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转账支付了18,540元,作为材料进场之后付的前期费用。但马鞍山某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收到款项后,至今未进场施工,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以及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法院最终判决:马鞍山某炳装饰装潢有限公司需返还和县某集振兴标准件厂工程预付款18,540元,并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同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致命漏洞:支付了预付款,对方却"人间蒸发"。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先付点钱没问题",结果钱给了,活没干,维权还费时费力。

为什么原告能胜诉?

  1. 合同条款清晰:明确约定了工程内容、价款、工期和付款条件,不是模糊的"大概""左右"。
  2. 证据保存完整:有合同、转账记录、对方未施工的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
  3. 违约条款实用:专门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让维权成本不再成为顾虑。

企业防范此类风险的4个实用技巧

1. 别急着付"诚意金",先查对方底细

2. 预付款≠随便付,必须设定"安全阀"

3. 律师费条款不是摆设,关键时刻能省大钱

4. 发现问题别拖,3个月内行动最关键

特别提醒:很多老板认为"案子小不值得请律师",但本案总金额才2万多元,若没专业律师帮忙整理证据、引用法条,很可能因程序问题败诉。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发现问题要像抓火灾苗头一样迅速处理。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深知老板们既要抓经营又要防风险的辛苦。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风险防火墙",从合同审核到纠纷处理全程护航。我们的服务有两大优势:极高的性价比——中小微企业年费低至市场价60%;先试用后付款——首月免费体验核心服务,满意再签约。让法律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成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