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当阳工伤认定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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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案号:(2023)鄂0582行初1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当阳某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成立,从事不锈钢管生产加工。戴某在该公司担任打头工。2022年6月20日下午2点左右,戴某在车间操作砂轮切割机平头不锈钢管时,因管坯滑动导致右手食指被切断。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立即将戴某送往医院,诊断为右示指完全离断、血管神经损伤等,住院14天。
2022年10月,戴某向当阳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任何证据反驳,仅主张“双方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人社局根据戴某提供的工资流水(每月通过“代发”转账)、考勤记录(显示戴某6月工作163小时)、工作群聊天截图及公司组织的体检记录等,认定戴某构成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但庭审中仍未提供证明“劳务关系”的证据。
法院判决:驳回当阳某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决定。这意味着戴某的工伤待遇由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戳中了企业的“致命误区”:以为没签劳动合同就能逃避工伤责任。很多老板觉得:“没签合同,他就是临时工,受伤跟我没关系。”但法院用判决打脸了这种想法——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工伤责任跑不掉!
为什么公司输得这么冤?关键就两点:
- “不举证=认输”:法律规定,员工主张工伤时,公司如果否认,必须自己拿出证据。本案中,人社局明确通知公司15天内提交材料,可公司啥也没交。庭审时还嘴硬说“没有考勤记录”,却拿不出反证。结果呢?法院直接采信员工的工资流水、考勤卡等材料,认定劳动关系存在。
- 事实劳动关系太好认:没合同≠没劳动关系!只要符合三个条件:
- 你给员工发工资(银行流水“代发”就是铁证);
- 你管员工考勤(工作群、打卡记录算数);
- 员工干的活是你的主营业务(打头工是生产不锈钢管的核心环节)。
本案中,公司每月转账、记录工时、组织体检,甚至在劳动仲裁时自己承认“2020年建立劳动关系”,却在工伤诉讼中反悔,法院当然不买账。
企业避坑指南:
✅ 合同不是摆设:哪怕招临时工,也务必签书面合同。如果员工拒签,要书面通知并留存证据(如微信、邮件记录),否则出事全算你的。
✅ 日常管理留痕:工资别用现金!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备注“工资”。考勤用打卡机或APP,工作群聊天别删记录。这些在关键时刻都是“救命稻草”。
✅ 接到人社局通知别装瞎:收到《工伤举证告知书》后,15天内必须提交证据。哪怕只是写份情况说明,也比沉默强。否则就像本案公司,自己把自己送上“败诉席”。
说到底,工伤认定不是“有合同才认”,而是“事实说了算”。企业省下签合同的小钱,可能赔出几十万工伤赔偿——这笔账,千万别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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