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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工伤保险且无法证明伤情非工作原因需担责-丹江口工伤保险资格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丹江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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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案号:(2024)鄂03行终14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吴某珊2022年10月16日进入十堰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从事车间技术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未给吴某珊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10月28日上午,吴某珊在车间与工友撬起机床负责垫铁块时,被机床一角压住右手。当日送往十堰市某乙医院检查治疗,在同日12:23:36形成的胶片并于同日12:25:45打印的某检查报告单中记载的某印象为:1、右手软组织肿胀。2、右腕舟骨节裂,多考虑为陈旧性骨折;右腕关节软组织肿胀。并建议:必要时复查。在同日12:42:30形成的胶片并于同日13:06:52打印的某检查报告单中记载的某印象为:右腕舟骨节裂,右腕关节软组织肿胀。并建议必要时复查。吴某珊于2023年1月2日向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确认吴某珊与该公司间的劳动关系,被通知中止工伤认定。吴某珊向丹江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丹江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3月27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吴某珊与该公司在2022年10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劳动关系成立。吴某珊2023年5月5日再次向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2023年5月26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吴某珊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工伤。

诉讼中,该公司认为吴某珊右腕舟骨节裂并非发生于2022年10月28日的受伤事故中,申请鉴定。经委托,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为:依据现有送检资料,吴某珊2022年10月28日右腕部受伤事实存在,但无法认定右腕舟骨节裂是陈旧性骨折或者是结构变异。

法院最终判决:一审驳回十堰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吴某珊所受伤害为工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很多企业容易踩的"坑"。简单说就是:企业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出事后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不是工伤",最后只能自己掏腰包赔钱。下面用大白话帮您拆解风险点:

第一个大坑:不签合同、不交保险
十堰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既没和吴某珊签劳动合同,也没交工伤保险。这就好比开车不买交强险——路上出了事故,所有损失都得自己扛。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交"五险",其中工伤保险最关键。一旦员工在工作时受伤,工伤保险基金能cover掉90%以上的赔偿(比如医疗费、伤残补助),企业只需承担很小部分。但本案中企业没交保险,所有赔偿都得自己出,可能高达几十万元!

第二个大坑:误以为"员工要自证工伤"
很多人以为:员工要自己证明是工伤。错!《工伤保险条例》白纸黑字写着:员工说是工伤,企业说不是,那就得企业拿出证据来。就像本案,公司咬定"这是陈旧伤",但拿不出铁证,法院就认定了工伤。特别提醒:医疗报告要全面看!当天X光说"可能陈旧伤",但半小时后的CT报告没提这点,企业只挑对自己有利的报告说事,法院不会采信。

第三个大坑:用"拖延战术"对抗调查
这家公司先申请鉴定,结果不利又要求重新鉴定,还指责医院"故意删数据"、员工"干扰取证",但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点破:这违反"说话要算数"的基本原则(禁止反言原则)。现实中,企业遇到工伤别慌着推责任,正确做法是:

给企业的三条保命建议

  1. 当天入职当天签合同:员工来上班第一天,就把劳动合同签好。别信"试用期后再签"的鬼话,超过1个月不签合同,员工能要双倍工资!
  2. 工伤保险必须交:哪怕小企业只有3个员工,也得交。每月几百元保费,能避免几十万赔偿。记住:员工签了"自愿不交保险"的协议也无效,出事照样赔!
  3. 建立"工伤应急包"
    • 在车间贴紧急处理流程(比如"手被压伤→立即冰敷+送医")
    • 指定专人负责保存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
    • 每月做安全培训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最后说句大实话:企业省下保险钱,就像在仓库堆满易燃物却不装消防栓——没出事时省了小钱,出事就是灭顶之灾。合规经营不是成本,而是最划算的"保险"。记住这个公式:签合同+交保险+留证据=工伤风险归零,您企业的安全防线就牢不可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