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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开车肇事,雇主需担责——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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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或管理者,您是否担心员工开车出差、送货时发生事故,公司要“背锅”?这个真实案例就能给您敲响警钟——员工开车剐蹭路人,企业不仅要赔钱,还可能因保险漏洞多掏冤枉钱。下面用大白话讲透案子核心,帮您轻松避开风险。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304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8月15日8时50分许,夏某驾驶鄂K2****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汉川市某大楼门前公交站台处出站时,与行人居某兰发生剐蹭,造成居某兰倒地受伤。居某兰被送往汉川市某医院救治,共花医疗费4458.52元(其中住院10天,住院费4304.61元由汉川市某汽车有限公司垫付)、护理费1380元(6天)。2024年8月18日经汉川市交警大队认定,夏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居某兰无责任。2025年2月25日经鉴定,居某兰构成十级伤残,需休息150天、护理90天、营养90天,后续治疗费建议4000元;居某兰支付鉴定费2024元。
另查,夏某所驾客车系汉川市某汽车有限公司所有,该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夏某是该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事故发生在其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赔偿居某兰49316.42元;汉川市某汽车有限公司需支付鉴定费2040元,但因公司已垫付医疗费4304.61元,超付部分由居某兰返还;驳回居某兰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提示:三招守住企业“钱袋子”
这个案子看似普通,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员工开车出事,老板得兜底! 法院为啥判公司赔钱?关键就一句话:夏某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比如开车上班途中送货),公司作为雇主必须为员工行为买单。别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本案中公司因两个疏忽差点多赔钱:

  1. 保险保额可能不够:虽然保险公司赔了大部分,但鉴定费2040元没被覆盖(保险合同常将这类费用排除)。若伤者伤残更重或损失更大,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比如精神抚慰金超标),企业只能自掏腰包。
  2. 垫付凭证没留好:公司好在保存了医疗费票据,才成功抵扣超付部分。现实中很多企业垫钱时只打现金、不留记录,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3. 员工培训走过场:夏某出站时剐蹭行人,明显是操作不当。如果公司没定期做安全培训,出事时无法证明“已尽管理责任”,法院可能直接判企业全责。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记住:小疏忽可能酿成大赔偿。与其事后扯皮,不如事前筑好“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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