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承担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和必要交通费 - 枣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鄂0683民初46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胡某于2000年4月1日毕业分配到枣阳市某公司工作,从事财务工作。2023年6月8日,胡某在上班途中行经新华路粮食车队门前路段时,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致其腿部受伤。经枣阳市某甲医院诊断:胡某左胫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伴骨髓水肿,左股骨内侧髁骨挫伤,左膝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前交叉韧带损伤等。2023年7月20日,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胡某受伤为工伤;2024年10月31日,认定其为伤残九级。胡某在枣阳市某甲医院住院治疗18天,出院医嘱需护理六个月。2023年7月25日,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证明,证实肇事人驾车逃逸,胡某的各项损失未获赔偿。2024年11月19日,胡某因工伤待遇争议申请劳动仲裁,2025年1月7日仲裁裁决公司支付护理费9324.14元,但驳回其他请求。胡某不服起诉。另查明,2023年10月8日,襄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胡某需康复治疗3个月;10月12日,胡某在枣阳市某乙医院住院治疗85天。其他工伤医疗待遇已全部补偿完毕。
法院判决结果:枣阳市某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胡某工伤医疗保险待遇27906元(含护理费27306元和交通费600元),同时驳回胡某关于医疗费差额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说清了一个关键问题:企业不能把工伤“甩锅”给保险基金,必须自己掏钱承担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和必要交通费! 许多老板以为,只要交了工伤保险,所有费用都该基金出——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指出:
- 医疗费确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除非企业漏缴或操作失误),所以胡某要的医疗费差额没被支持。
- 但护理费和交通费是企业的“责任田”:
- 员工工伤后生活不能自理的(比如本案需护理6个月),停工休息期间的护理费必须由企业直接承担,不能拖给基金。
- 治疗、鉴定过程中产生的必要交通费(如本案600元),企业也得报销,这是法律明文要求的“隐形责任”。
企业常见踩坑点:
- 误以为“保险全包”:企业常忽略自身对护理费、交通费的直接支付义务,结果像本案一样,仲裁只判赔9000多元,法院却因企业没按医嘱足额支付,直接判赔近2.8万元——拖得越久,赔得越多!
- 护理费“打折支付”:企业按最低标准随便给点钱,但法院会按当地护工市场价(本案5万/年)和实际护理天数硬核核算,少给一分都得补上。
- 交通费“装看不见”:员工垫付的几百元交通费看似小事,但企业拒付可能被认定为“侵害权益”,引发连环诉讼。
三招轻松避雷:
✅ 停工留薪期“盯紧医嘱”:员工受伤后,立即核对医院开具的护理、休息证明。需护理就安排专人或按市场价支付费用,别等员工催讨!
✅ 交通费“当天报销”:建立简易流程,员工因工伤看病、做鉴定的车票/打车费,48小时内走绿色通道报销,保留凭证备查。
✅ 工伤处理“别拖沓”:事故发生30天内主动申报工伤认定;保险待遇下来前,该垫付的护理费、交通费先付清,避免小钱变大纠纷。
小提醒:工伤纠纷90%源于企业“省小钱惹大祸”。一次护理费拖延,可能让仲裁赔款翻3倍(如本案从9千到2.8万)!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推荐
作为专注企业风险防控的团队,我们深知老板们的痛点:怕法律服务“贵”“不实用”。征和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方案——日常咨询不限次、合同审查24小时响应,且支持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付款。用专业帮您把工伤、合同、用工风险“掐灭在萌芽”,让企业省心省钱不踩坑!(服务覆盖全国,详情可官网查询)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及个人信息已做匿名化处理。法律风险防范需结合具体业务,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定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