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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签合同虽无效,工程合格仍可获工程款-新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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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666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被告重庆某建公司(甲方、发包方)与原告刘某(乙方、承包方)就新郑龙湖镇政府龙湖镇新老107连接线西延项目工程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专业分包协商一致,签订了编号为20****007的《重庆某建公司新郑龙湖镇政府龙湖镇新老107连接线西延项目工程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主要约定:工程名称为新郑龙湖镇政府龙湖镇新老107连接线西延工程项目,合同价款640万元,工期31天。后续双方又于2020年11月9日、2021年4月17日、2022年11月4日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将合同金额逐步调整至1691.6万元,并约定“余款在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业主第三期计量回款后支付”。

上述合同签订后,刘某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2023年1月5日,刘某与吴斌(重庆某建公司安排的现场管理人员)签署《结算对账确认单》,确认合同金额1691.6万元,结算金额1584.18万元,已付1395.59万元,尚欠188.58万元。刘某多次催要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某建公司支付欠款及利息,并要求新郑龙湖镇政府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重庆某建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刘某支付工程款188.58万元及利息(以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LPR利率自2023年1月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核心观点:合同无效≠不用付款!工程合格就要掏钱
这个案子看似是“包工头讨薪成功”,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即使你和对方签的合同因资质问题被认定无效,只要工程验收合格,你照样得付钱

为什么?法院一针见血指出三点:

  1. 资质缺失直接导致合同无效
    刘某作为个人没有施工资质,因此《专业分包合同》被认定无效。但法院同时强调:无效≠白干活!只要工程验收合格(本案中吴斌签署结算单视为验收完成),发包方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企业常误以为“合同无效就能赖账”,这是大错特错!

  2. 现场人员签字=公司买单
    重庆某建公司辩称“吴斌无权签字,结算单无效”,但法院查明:合同明确写明吴斌是公司联系人,且公司自认他是现场管理人员。关键结论:公司安排的人在工地签字确认工程量、结算金额,法律上直接视为公司行为!企业若放任现场人员随意签字又不明确授权范围,等于敞开钱包让人“自由取款”。

  3. 模糊条款=自找麻烦
    合同约定“收到业主第三期计量回款后才付款”,但业主(新郑龙湖镇政府)证明已按约付款,且该条款本身表述模糊。法院认为:付款条件不能写“等第三方给钱”,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拖延借口。企业若把付款和外部因素绑定,又不明确时间节点,极易被认定为“恶意阻却条件成就”。

企业实操避坑指南

征和小贴士:很多企业觉得“签合同时有法务把关就行”,但本案恰恰说明:风险藏在履约细节里!一次随意的签字、一条模糊的条款,都可能让企业多付百万真金白银。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3个月时间,帮您系统梳理合同漏洞、规范现场管理流程,让法律真正成为企业赚钱的“护城河”,而非事后擦屁股的“创可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