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易必须做好对账确认,否则货款难收回-十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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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303民初341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自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十堰某乙公司多次向十堰某甲公司供应液压油、切削液和冷却液等货物,累计供应货物价值18800元。
十堰某甲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付款2000元;于2024年5月8日付款3000元。
十堰某乙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为十堰某甲公司开具了金额为12400元的发票;于2024年5月22日开具了金额为4900元的发票;于2024年7月16日开具了金额为1500元的发票。
2024年7月25日,十堰某乙公司向十堰某甲公司送达《企业对账函》,载明"截至2024年7月25日十堰某甲公司欠十堰某乙公司13800元"。十堰某甲公司在"信息证明无误"处盖章确认。
2024年9月6日,十堰某乙公司再次向十堰某甲公司供应价值1500元的合成冷却液,并于2024年9月25日为十堰某甲公司开具了金额为1500元的发票。
此后,十堰某乙公司多次向十堰某甲公司催要剩余货款无果,故而成诉。
法院判决十堰某甲公司向十堰某乙公司支付15300元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5300元为基数,自2025年6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4.5%计算),案件受理费99元由十堰某甲公司负担。
三、案件启示:三招教你避免货款打水漂
这个案子就像街边小店卖了瓶水却没收到钱一样简单,却给所有企业经营者提了个醒:再小的交易也不能马虎!下面我用大白话告诉你,企业经营中如何避免这种"货发了、钱没到"的尴尬局面。
第一招:对账不是走形式,必须"白纸黑字"有确认
本案中,十堰某乙公司能打赢官司的关键,就是那份有十堰某甲公司盖章确认的《企业对账函》。就像我们去超市买东西,小票上清清楚楚写着买了什么、多少钱、付了多少、还欠多少。如果没有这张确认的"小票",光说"我卖了货没收到钱",法院也很难支持你。
很多老板觉得"都是老熟人了,对账太见外",但现实是:今天合作的业务员明天可能就跳槽了,新来的负责人可能根本不认之前的账。就像借钱给朋友,当时不好意思打借条,结果朋友不认账,连法院都帮不了你。
实用建议:
- 每季度至少对一次账,别等到年底发现对不上
- 对账单必须让对方签字或盖章,电子对账要全程截图保存
- 对账内容要详细到"什么货、多少数量、单价多少、已付多少、还欠多少"
- 客户拖延对账时,发正式函件提醒并保留邮寄凭证
第二招:付款时间要写死,别让"以后"变成"遥遥无期"
本案中,十堰某乙公司想从2024年9月6日开始计算逾期利息,但法院没支持,因为双方没约定清楚什么时候该付款。这就像你借给朋友1万元,只说"以后还",结果一年后他还不上,你想要点利息,法院只能说"从你催他还钱那天算"。
这意味着,十堰某乙公司白白损失了近一年的利息!如果当初在送货单上写明"货到30天内付款",就能从第31天开始计算利息了。
实用建议:
- 签合同或送货时,必须写明具体付款期限,比如"收到货后30天内付清"
- 没有合同的情况下,送货单上也要手写注明付款时间
- 长期合作客户可签框架协议,约定"每月1号结上月账"
- 到了付款时间客户没付,要像银行发还款提醒一样正式催款
第三招:单据要当"宝贝"保管,别等打官司才着急
十堰某乙公司胜诉的关键,在于他们把送货单、发票、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都保存得整整齐齐,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就像警察破案,单个证据可能说明不了问题,但多个证据连起来就能还原事实。
很多企业败诉不是因为理亏,而是因为"有理说不出"。特别是小微企业,忙着做生意,往往把单据随手一扔,等到打官司时才着急:"我记得他欠我钱,可证据呢?"
实用建议:
- 建个专门文件夹(电子+纸质),每笔交易单据至少保存5年
- 送货必须让客户签收,写明"已收到XX货物"和签收人信息
- 微信、短信等电子沟通要及时截图,重要对话建议做公证
- 每次交易尽量留书面痕迹,别全靠口头约定,毕竟"空口无凭"
四、专业护航让生意更安心
作为每天处理企业纠纷的法律顾问,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忽视这些细节而陷入不必要的诉讼。这些看似简单的操作规范,实际上能为企业避免大量损失——一次成功的风险预防,可能就避免了数倍于法律顾问费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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