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拒赔非医保用药 - 随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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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303民初245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9月8日,谢某驾驶鄂SS****号小型轿车与冷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冷某受伤及车辆受损。谢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冷某无责任。谢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简称“中国某乙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100万元)。事故发生后,中国某乙公司垫付18000元,谢某垫付5000元。经司法鉴定,冷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300日,护理期180日,营养期120日,后续治疗费需据实结算。
法院判决:中国某乙公司赔偿冷某经济损失124191.73元(其中交强险赔付86540.17元,商业三者险赔付37651.56元),并支付谢某垫付款5000元。驳回冷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交通事故赔偿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撞人赔钱”的普通事故,但背后藏着企业(尤其是运输、物流、网约车等用车频繁的公司)必须警惕的法律陷阱——保险公司不能随便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拒赔!法院明确说了:如果保险公司想扣掉这部分药费,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当初买保险时,已经清楚告诉车主“哪些药不赔”,还得让车主签字确认。结果呢?中国某乙公司啥证据都没提供,法院直接判他们全额赔医药费5万多元。
更扎心的是,案子中还有几个“坑”企业很容易踩:
- 鉴定费别想甩锅:冷某花2500元做伤残鉴定,法院判中国某乙公司全掏。因为法律规定,查清损失的合理费用必须由保险公司承担。企业如果自己处理事故,千万别嫌鉴定麻烦——该做的检查必须做,否则后期可能赔更多。
- 误工费别“一刀切”:冷某70岁了,法院没完全按标准算误工费,而是结合年龄打了2折。但对企业来说,如果员工出事故,别以为“年纪大就不用赔”,得根据实际劳动能力证明(比如合同、流水)灵活处理,否则可能被追加赔偿。
- 垫付款要留凭证:谢某垫了5000元,法院让他通过保险公司拿回来。但现实中,很多司机或企业垫钱时没留记录,最后“钱打水漂”。记住:任何垫付必须写清楚用途、签字留痕,否则等于白送!
企业自救指南:
- 买保险时多问一句:别光看保额,要确认保险公司是否详细解释了免责条款(比如非医保用药范围),并保留书面告知证据。
- 出事别慌,三步走:
① 立即报警固定责任;
② 垫付费用时签协议(注明“待保险理赔后多退少补”);
③ 所有医疗单据、鉴定报告原件自己备份,别全交给保险公司。 - 员工用车要管牢:定期检查司机证件、车辆年检,组织安全培训。很多事故源于“小问题”——比如疲劳驾驶或车辆小故障,企业疏于管理就得自掏腰包!
交通事故赔钱不是终点,而是企业风控的起点。一次疏忽可能让公司多掏十几万,甚至影响正常经营。作为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我们见过太多企业因“图省事”栽在细节上:保险条款没看懂、垫付款没留证、误工证明不规范……结果小事故变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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