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合同无法律效力-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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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225民初8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7月26日,无为某达有限公司在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以周某为买受人拟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二份,合同约定将某达公司开发的位于无为市××小区××#楼××单元××室××室商品房出售给周某,并由该公司工作人员以周某名义在上述合同上签字,后某达公司又自行向住建部门对案涉合同进行合同备案,合同编号分别为:WW2021132111、WW2021132109。周某对某达公司的上述行为一直不知情,双方对前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一直没有任何实际履行行为。2022年9月,某达公司就案涉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解除案涉合同及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周某至此才得知案涉合同事宜,并否认双方存在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也拒绝追认案涉合同,该案经法院审理后,法院作出(2022)皖0225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以没有证据证明双方间合同成立为由,判决驳回某达公司解除案涉合同等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某达公司再次就案涉房屋买卖事宜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双方就案涉房屋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法院判决结果:确认无为某达有限公司与周某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对案涉商品房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同时驳回了某达公司要求周某赔偿损失17572.33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某达公司自行承担。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代签合同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给我们企业敲响了一个警钟:合同不是走个形式就完事,必须有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是"纸老虎",关键时刻不顶用。
很多人可能觉得,合同都备案了,还盖了公章,应该没问题吧?但这个案子清楚地告诉我们:即使合同已经备案,如果对方不知情、没签字、没履行,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等于不存在!
对企业来说,特别要记住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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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必须本人确认,不能"代劳"
某达公司工作人员好心"帮忙"在合同上签了周某的名字,结果却害了公司。记住:任何代签行为都像在走钢丝,一不留神就掉进法律陷阱。无论是客户签字、员工签字还是股东签字,一定要确保本人亲自确认。如果实在不能到场,也要通过视频、邮件等方式留下确凿证据。 -
备案≠合同有效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在房管局、工商局等机构备案了,合同就"铁板钉钉"。但这个案例证明:行政备案只是管理程序,不能替代双方的真实合意。企业不要被"备案成功"的假象迷惑,以为万事大吉。 -
"内部操作"风险最大
这个案子中,某达公司和周某可能有某种内部关系(周某可能是公司关联人员),所以觉得"走个流程"没关系。但法律不看关系亲不亲,只看程序合不合法。越是"自己人",越要规范操作,否则一旦翻脸,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 -
证据意识要强
某达公司两次败诉,根本原因是拿不出周某知情同意的证据。企业平时就要养成留痕习惯:重要沟通录音录像,关键环节邮件确认,签字过程拍照记录。不要等到打官司才后悔"当时怎么没想到留证据"。 -
别玩"文字游戏"
某达公司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发现不行后又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未成立",结果法院认为这不是重复起诉。但企业要注意:法律不是文字游戏,试图通过变换诉讼请求来达到目的,往往适得其反,还白白浪费诉讼费。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对于大额交易或重要合同,务必安排专人负责签约过程,确认对方身份和意愿
- 建立合同签署清单,包括:本人到场确认、身份证件核验、签字过程记录等环节
- 对于无法面签的情况,采用电子签名等合规方式,保留完整操作日志
- 定期对销售、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合同法律风险培训
作为企业,我们要明白:省下签字确认的几分钟,可能要花几年时间打官司;多留一份证据,就能避免几十万损失。合同是企业的"护身符",但前提是它必须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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