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出去6万被说成货款,重庆男子距诉讼时效到期只剩3个月 - 分类:城市案例解读 - 作者:征和律师 - 发布日期:2026-08-01 - 更新日期:2026-08-08 -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ghelvshi.cn/blog/chongqing-contract-debt-e3e5caa0 ## 摘要 重庆男子出借6万遭对方辩称是货款,时效将届,发律师函可中断时效固定证据。 ## 正文 张某某找到我的时候,距离他这笔借款的诉讼时效届满,只剩不到90天。 更麻烦的是,对方已经开始放话,说这笔钱根本不是借款,是货款,一分都不会给。 他之前自己催了快三年,连对方一句明确的还款承诺都没拿到。 他这才找到我,咨询这种情况该怎么通过发律师函中断时效、固定证据。 重庆民间借贷6万元引争议 双方对款项性质各执一词 2023年4月,家住重庆的李某某以进货需要资金为由,向张某某借款6万元,当场出具手写借条,明确载明"今借现金陆万元整",李某某在借款人处签字按印。次日,张某某通过银行转账向李某某全额支付了6万元。 之后张某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向李某某催告还款,李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到2025年底,李某某干脆改口,称这笔钱不是借款,是张某某支付的货款,自己已经发了对应货物,不存在欠钱的情况。 张某某多方打听才知道,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再维权,可能会丧失胜诉权,眼看离时效届满只剩三个月,他完全不知道该从哪下手。 民间借贷时效将届 发律师函核心策略为中断时效固证 结合目前的情况,我给张某某定的现阶段第一目标,是固定催告事实、中断诉讼时效,先把维权的有效期续上,避免直接丧失胜诉权。 我会优先通过发律师函处理本案,原因有两点:一是律师函可通过EMS、电子送达等多种方式送达到李某某本人,送达记录本身就是主张权利的书面凭证,一旦送达成功,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先解决张某某最紧急的时效过期风险。 二是函件会明确载明双方借贷事实、借条出具及款项交付情况,列明李某某主张款项为货款所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同时给出合理的履行期限,保留双方协商的空间。 发函后有两种可能的走向:一是李某某收到函件后作出回应,就款项事宜协商方案;二是李某某仍不回应,我也已留存完整的时效中断证据,可随时配合推进后续维权程序。 法律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条及转账记录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核心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属于其他法律关系的,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本案双方核心争议观点对比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案涉6万元款项的性质,双方的核心主张如下: 出借方张某某主张 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李某某出具了明确的借条,载明借款金额为6万元 已通过银行转账全额交付了借款,有正式的银行转账记录为证 多次催告李某某还款,李某某一直推诿,应当履行还款义务 收款方李某某主张 案涉款项并非借款,而是双方的货款往来,出具借条是为了配合支付货款的流程要求 已向张某某交付了对应价值的货物,张某某已经确认收货 双方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合意,张某某无权要求返还款项 常见问题 没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怎么算?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从债权人明确向债务人主张还款、债务人明确拒绝履行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债权人一直未主张权利,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果有证据证明已经多次催告,时效从最后一次催告之日起算,临近届满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中断时效。 对方说借款是货款,我只有借条和转账记录能证明借贷关系吗?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意的直接证据,转账记录是证明款项交付的直接证据,二者结合可以初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如果对方抗辩属于买卖等其他法律关系,需要由对方举证证明其主张,无法举证的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发一份民间借贷的律师函要多少钱? 针对这类普通民间借贷纠纷的律师函服务,征和律师函统一收费490元,包含文书撰写、合规审核、电子送达及纸质EMS送达全套服务。 行动建议 如果您也遇到民间借贷对方推诿还款、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情况,建议第一时间固定催告证据,避免因超时效丧失维权权利。 您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490元即可办理,全程线上操作,最快3小时出具文书,送达范围覆盖全国。 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改编,所有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个案可咨询专业律师。 ---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