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建材公司被欠21万货款:能直接找签字担保的老板要吗? - 分类:城市案例解读 - 作者:征和律师 - 发布日期:2026-09-07 - 更新日期:2026-09-07 -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ghelvshi.cn/blog/guangzhou-contract-debt-d3640222 ## 摘要 广州某建材公司遭欠21万货款,咨询能否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债权,律师建议发函固证。 ## 正文 “律师,欠我们货款的公司账上好像没什么钱,我能不能直接找当时签字担保的老板要钱?” 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找到我时,手里攥着皱巴巴的购销合同,翻到担保条款那页反复指给我看。 他说公司前前后后供了四十多万的建材,对方只付了二十万,剩下的二十多万拖了快半年,催了无数次都没动静。 广州公司货款拖欠案情:供货后21万尾款逾期未付 张某某的公司主营管材配件、五金水电材料批发。2024年3月,公司与外地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供应工程用管材、五金等材料,按月对账,次月25日前付清上月全部货款。 合同约定,逾期付款需按一年期LPR四倍支付利息,并承担供方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某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担保范围为全部债务,担保期限五年。 2024年3月至9月,公司按订单陆续供货,双方通过工作群按月对账,总货款约41万元。2024年7月,对方支付20万元货款后再无付款,剩余21万元全部逾期,张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前来咨询维权方案。 广州货款拖欠律师函策略:可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 针对张某某最关心的问题,我先给出明确答复:可以直接要求季某某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季某某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某贸易有限公司主张债权,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季某某主张全部债权,无需先起诉债务人,目前仍在五年保证期限内,主张权利完全合法。 我建议先发律师函推进维权,主要贴合本案实际需求:一是固定正式催告证据,弥补现有工作群对账缺少书面催告凭证的不足,明确告知对方欠款金额、履行期限及法律后果。 二是同步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律师函同时送达双方,明确各自法律责任,避免季某某以“不知情”“挂名”等理由推脱保证责任。 三是保留协商空间,双方有合作基础,发函属于正式告知而非直接对立,对方有还款意愿可协商分期方案,不必直接进入诉讼。 发函后有两种走向:若对方回应,可协商具体还款方案;若对方不回应,也已完成催告固证,同时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法律要点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本案交易与逾期时间线 2024年3月: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与外地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供应管材、五金水电材料,按月结算,季某某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3月-9月: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按订单陆续供货,双方通过工作群按月对账确认货款金额。 2024年7月: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万元。 2024年10月起:剩余21万元货款陆续到期,某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 常见问题 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有什么区别? 核心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需在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后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无此限制,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担责,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拖欠货款,发律师函有什么作用? 主要有三点作用:一是固定催告证据,留存正式书面凭证;二是中断诉讼时效;三是保留协商空间,对方回应可协商方案,无回应也可为后续维权固证。 发律师函的费用是多少? 征和律师函服务基础费用为490元,包含文书撰写、合规核对、送达指引等全流程服务,具体可根据案件情况调整,详情可咨询客服。 行动建议 针对广州地区公司货款拖欠类纠纷,我建议先整理好购销合同、对账记录、送货凭证等材料,优先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固定催告证据,同时向债务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再根据对方的回应情况决定后续维权动作。 你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490元起,线上办理,3小时出函,服务覆盖全国。本文改编自公开裁判文书,相关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有类似纠纷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