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完广州基坑工程5年没拿到尾款,对方拿诉讼时效赖账怎么办 - 分类:城市案例解读 - 作者:征和律师 - 发布日期:2026-07-25 - 更新日期:2026-07-25 -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ghelvshi.cn/blog/guangzhou-contract-debt-ef920e95 ## 摘要 广州某建设工程公司被拖欠工程款,对方主张已过时效,律师建议先发函固证维权 ## 正文 前段时间有位建设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找到我,一坐下就急着问:「我们2019年就把广州的基坑工程全部做完了,催了四五年对方一直说在核对结算,现在突然说我们的主张过了时效,钱是不是真要不回来了?」我翻完他带来的全套合同、结算凭证和过往催告记录,明确告诉他当前最要紧的事,是先把诉讼时效续上,别让对方的赖账理由站得住脚。 广州基坑工程完工5年遭拖欠156万工程款 2013年,该建设工程公司与某地产公司下属的某工程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承接广州某中心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合同暂定造价约611万元。 2014年地下连续墙部分施工完成,双方签字确认该部分工程款为515万元,后项目因建设单位原因整体停工,2019年复工后该公司完成全部灌注桩施工,整体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原约定的1.2米桩径调整为1米,施工难度明显增加。 2019年6月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某工程分公司的发包行为获得某地产公司授权,后续工程款由某地产公司代为支付。经该建设工程公司核算,工程总结算款约608万元,对方仅支付451万元,剩余156万元工程款拖欠数年,多次自行催告均无结果,近期对方还明确提出其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直接拒绝付款。 拖欠工程款遭时效抗辩 先发函中断时效是核心 现阶段的第一目标不是立刻催回全部欠款,而是先固定我方持续主张债权的事实,中断诉讼时效,彻底打消对方拿时效做抗辩的念头。 本次发律师函会明确三个核心内容:一是列明双方已确认的工程量、已付金额、欠付尾款,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调整的相关依据,明确债权的合法性;二是梳理历次催告的时间和凭证,证明我方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不存在时效经过的情形;三是明确要求对方在收到函件后7日内安排专人对接,核对结算明细、协商付款方案。 发函后通常有两种走向:一种是对方收到正式律师函后,意识到时效抗辩不成立,愿意坐下来核对结算,我们可以跟进促成双方达成书面还款协议,进一步固定债权;另一种是对方仍拒不配合,律师函的送达记录、函件内容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核心证据,为后续的法律程序做好准备。 法律要点 债务加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权人未明确拒绝的,需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本案中某地产公司通过补充协议代付工程款,构成债务加入。 诉讼时效中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发律师函主张债权是法律认可的时效中断方式。 合同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发包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得单方扣减无证据的费用。 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需提供证据证明,否则承担不利后果。发包方主张扣减工程款的,需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工程款结算的双方核心争议对比 本案双方对工程总造价的争议,也是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的常见核心矛盾,主要集中在4项: 泥浆外运费用:施工方主张合同单价已包含该费用,无需扣减;发包方主张需扣减约101万元。 灌注桩单价:施工方主张因设计变更桩径缩小、难度增加,应按更高定额计算;发包方主张按原合同单价执行。 钢立柱加工费:施工方主张仅负责安装,应按安装单价计算;发包方主张扣减第三方加工费约35万元。 质量修复费用:施工方主张连续墙漏水与己方无关;发包方主张扣减自行修复费约25万元。 常见问题 工程款纠纷发律师函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只要律师函明确载明主张工程款的内容且有效送达对方,即可产生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发函及送达凭证均可作为合法证据。 对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扣工程款怎么办? 对方需举证证明质量问题是施工方原因导致,且已履行整改通知义务,无证据支撑的单方扣款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发律师函的费用是多少?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包含律师起草、电子+纸质送达、提供正式送达凭证的全流程服务,无隐形收费。 行动建议 如果您在广州遇到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尤其是对方久拖不结算或者已经提出时效抗辩的,建议优先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固定证据、中断时效,避免合法权益受损。您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仅需490元,全程线上办理,最快3小时即可起草完成发函,服务范围覆盖全国。 本文改编自公开裁判文书,所有信息均已脱敏,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具体法律意见。 ---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