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完51万水稳仅收12万,代付竟要等业主回款? - 分类:城市案例解读 - 作者:征和律师 - 发布日期:2026-08-05 - 更新日期:2026-08-08 -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ghelvshi.cn/blog/hefei-contract-debt-9cfb2132 ## 摘要 合肥某建材公司供货后被拖欠34万货款,委托律师发函固证推进维权。 ## 正文 “我手上有对方写的委托书,说让总包代付钱,结果总包说要等业主回款才给,这不是耍无赖吗?” 合肥某建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找到我的时候,手里攥着皱巴巴的合同、供货单和委托书,34万货款已经拖了快3年。 他前前后后自己催了十几次,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把事推给总包,他既搞不清该找谁要钱,又怕再拖下去过了时效,钱真的要不回来。 合肥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案情经过 2022年3月,合肥某建材有限公司(供货方)与合肥某工程有限公司(需方)签订《水稳销售合同》,约定供货方按135元/吨的价格供应水稳,每满20万元货款为一个付款节点,余款在项目路面摊铺沥青前付清。 2022年3月至8月期间,供货方累计供应了价值51万余元的水稳,需方仅支付了12万元货款。2023年7月左右,需方出具《委托书》,确认仍欠付供货方货款34万元,委托项目总包方代为支付该笔款项。 但截至客户来找我咨询时,总包方以“未收到业主工程款”为由拒绝代付,需方也一直推诿拒付,客户多次自行催收均无进展。 合肥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现阶段优先发函固证 我先明确了现阶段的核心目标:一是中断诉讼时效,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二是固定对方认可欠款金额、委托代付未附加前提的事实,为后续维权留足依据。 结合客户手上的证据,我建议优先向对方发送律师函,函中明确三点:第一,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供货方已完成供货义务,需方欠付34万货款的事实清楚;第二,需方出具的委托书仅为委托代付的安排,并未约定以总包收到业主工程款为付款前提,需方仍为付款义务主体;第三,要求需方在收到函件后7日内就付款事宜给出明确答复。 发函后可能出现两种走向:一是对方回应并沟通付款安排,我可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协助拟定具体履行方案;二是对方仍不回应,我也已经通过发函完成时效中断,固定了催告证据,可直接推进后续法律程序。 法律要点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委托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仍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二十三条)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出卖人可以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案件时间节点梳理 2022年3月:双方签订《水稳销售合同》,约定供货标准及付款方式。 2022年3月-8月:供货方累计供应价值51万余元的水稳,需方仅支付12万元货款。 2023年7月:需方出具《委托书》,确认欠付34万货款,委托总包方代为支付。 2023年-2025年:供货方多次催收,总包以未收到业主工程款为由拒付,需方推诿拒付。 2025年4月:供货方咨询律师,准备发函维权。 常见问题 第三方代付货款拒绝支付,我可以找原欠款方要钱吗? 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付仅为付款方式的安排,除非双方明确约定第三方为唯一付款义务主体,否则第三方不付款时,你仍有权要求原欠款方承担付款责任。 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为“路面摊铺沥青前付清”,但不知道具体摊铺时间怎么办? 如果付款条件约定的时间属于欠款方控制的工程安排,欠款方已出具欠款确认文件的,可视为付款条件已成就,你有权随时主张欠款。 发律师函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可以。向义务人发送主张权利的律师函,属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时效从函件送达义务人之日起重新计算。 发律师函需要多少钱?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涵盖案情梳理、函件撰写、电子送达及纸质邮寄全流程服务。 行动建议 如果你也遇到合肥本地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的情况,建议先整理好合同、供货凭证、欠款确认文件等材料,优先通过发函固定证据、中断时效,再根据对方回应制定后续方案。你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仅需490元,线上即可办理,最快3小时出函,服务覆盖全国。 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改编,所有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个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