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企业查济南劳务公司蹭「中建」字号:起诉要花一半钱,值吗? - 分类:城市案例解读 - 作者:征和律师 - 发布日期:2026-10-03 - 更新日期:2026-10-03 -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ghelvshi.cn/blog/jinan-ip-infringement-b0eae3fd ## 摘要 济南某劳务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字号涉嫌不正当竞争,可通过发函固定证据维权。 ## 正文 上海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务张某某找到我时,刚算完一笔维权账。 他们查到济南一家劳务工程公司把「中建」当字号用,涉嫌不正当竞争,索赔额大概5万,可跑济南起诉的差旅费、时间成本先得搭进去近一半。 他翻着手里的差旅预算表问我:这种济南本地的字号不正当竞争,先发律师函是不是更划算? 济南企业擅自使用他人字号涉嫌不正当竞争 张某某所在的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建」注册商标及字号的被授权使用人,经权利人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维权。 「中建」字号及对应商标在建筑服务领域使用数十年,经持续宣传经营,在全国建筑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字号。 近期客户通过工商信息检索发现,济南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建」作为核心字号,其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与「中建」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高度重合。 客户认为,该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中建」字号,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客户及关联企业存在投资、控股等特定联系,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我初步核查时也注意到,对方可能会以其享有「中建蓝图」35类注册商标为由提出抗辩,但该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广告、商业管理等服务,与建筑施工类服务无关,不能作为在企业字号中使用「中建」的合法依据。 目前客户尚未采取正式的维权措施,希望先评估律师函的可行性,尽量用较低成本推进维权。 济南字号不正当竞争发函的成本与价值对比 我给张某某算了两笔账,先看直接起诉的成本:一方面是经济成本,不正当竞争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案要到济南立案,客户在上海,来回差旅、律师驻场加上诉讼费、公证费等开支,哪怕胜诉,赔偿可能刚够覆盖成本甚至倒挂;另一方面是时间成本,普通诉讼程序通常需要数月,企业法务还要投入大量精力跟进,影响正常业务。 再看发律师函的成本:远低于诉讼成本,且不需要走复杂的司法程序,流程简便,无需往返当地。 具体到本案,发函的核心价值有三点:一是固定催告证据,证明我已就侵权行为正式提出异议,后续若进入诉讼,可作为证明对方主观恶意的关键证据;二是明确法律依据与权利主张,指出对方「用35类商标抗辩不成立」的法律误区,厘清商标类别与字号使用的边界;三是保留协商空间,若对方有沟通意愿,可直接就更名、赔偿等事项协商,不用耗在诉讼流程里。 发函后通常有两种走向:一是对方回应并谈方案,我可以协助跟进协商,固定书面共识;二是对方仍不回应,我这边也已经完成了固证动作,后续要不要推进诉讼,客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再做决策,不会因为前期动作影响后续维权。 法律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不正当竞争中「有一定影响的字号」认定标准 在字号类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原告的字号是否属于「有一定影响」,是判断侵权是否成立的核心前提。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司法实践,通常从以下维度认定: 使用持续时间:实际使用时间越长,识别度越高,越易被认定为有一定影响; 宣传推广:广告投入、传播范围、受众规模等; 行业认可度:所属行业内的知晓度,是否有奖项、认证或保护记录; 经营规模:营收水平、市场份额、分支机构数量等可侧面反映影响力; 公众认知:是否被相关领域消费者、经营者熟知,能对应特定企业。 常见问题 企业字号被他人擅自使用,必须起诉才能维权吗? 不是的,维权路径有多种,发律师函是常见的前置方式,可以先通过发函固定催告证据、明确权利主张,若对方回应并愿意协商,则无需进入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成本。 不正当竞争发律师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需准备权利证明材料(商标注册证、字号授权书、知名度证据等)、侵权证据(工商信息、宣传资料等)及具体维权诉求,我会协助梳理材料。 发律师函的费用是多少?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涵盖案情梳理、函件起草、寄送送达及后续跟进指导,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律师函寄出去对方不理会怎么办? 律师函的核心作用之一是固定催告证据,即便对方不回应,发函的记录也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使用,帮助明确对方的主观恶意,为后续诉讼或其他维权动作提供支持。 行动建议 如果您遇到济南本地企业擅自使用您的字号或商标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建议先固定好侵权证据,优先通过发函的方式完成固证和催告,避免直接诉讼带来的高额成本与时间消耗。 您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线上即可办理,最快3小时出函,服务覆盖全国,统一收费490元。 本文改编自公开裁判文书,相关信息已脱敏,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