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10万给济宁粮食收购店夫妇,二人离婚后都说没欠钱 - 分类:城市案例解读 - 作者:征和律师 - 发布日期:2026-08-08 - 更新日期:2026-08-08 -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ghelvshi.cn/blog/jining-contract-debt-261937a0 ## 摘要 济宁男子出借10万遇借款夫妻推诿不认,律师分析可发律师函固定证据维权 ## 正文 “律师,我钱是借给他们两口子开的粮食店的,现在他俩离婚了,都不认账怎么办?” 来咨询的张某某一坐下来就把两张皱巴巴的欠条推到我面前。 这笔10万元的借款他催了快三年,从一开始的“过段时间给”,变成了现在的“谁签字你找谁”。 济宁民间借贷出借10万遇离婚夫妇推诿不认账 张某某是济宁本地人,2023年1月,经营粮食收购生意的李某某、牛某某夫妇因周转需要,向他借款5万元,由牛某某出具欠条,签了李某某的名字还盖了粮食收储站的公章。 同年2月,李某某又以同样的经营周转理由,再次向张某某借款5万元,出具了第二张欠条,同样签字加盖了粮食收储站的公章。两张欠条都明确约定了阶梯利息,借款满3年按月利率0.6%计算。 2024年李某某和牛某某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张某某再催要欠款,李某某称自己有精神类疾病记不清借款、也没收到钱,牛某某则称欠条没有自己签字、和自己无关,连两人后来经营的某购点也不认这笔账。 济宁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案发律师函核心策略 现阶段第一目标:中断诉讼时效、固定催告证据。本案两笔借款至今已近三年,若未及时固定催告证据,一旦超出诉讼时效,将直接影响后续权利主张,因此优先通过发律师函完成时效中断,同时明确我方的债务主张逻辑。 张某某最关心的是能否将牛某某也列为还款义务人,我给他梳理了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逻辑: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就属于共同债务。本案中两笔借款都发生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用途都是粮食收购的经营周转,还有对应的欠条、沟通记录可以印证,符合共同债务的认定逻辑。 至于能不能向牛某某经营的某购点主张还款,目前欠条上没有该购点的盖章,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购点有借款的合意,暂时无法向该购点主张。 基于这个判断,我建议先向李某某、牛某某发送律师函,明确告知两人案涉借款属于共同经营产生的共同债务,要求两人在限期内协商还款方案,同时完成催告证据的固定与时效中断。 发函后我会同步跟进两种走向:如果两人回应,就核对欠款金额和利息约定,协商具体的还款计划;如果两人仍不回应,我会将发函记录作为催告证据,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整理,推进后续的法律程序。 法律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权人能够证明的也属于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有明确约定的,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可按照约定主张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间借贷主张共同债务证据清单 基础债权凭证: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需有借款人签字或盖章,明确借款金额、利息约定等核心内容 款项交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现金收条等,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给借款人 共同债务相关证据:夫妻婚姻关系证明(结婚登记信息等)、借款用于共同经营的证明(经营主体工商信息、沟通中提及借款用于经营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催告证据:此前的催收记录(短信、微信、通话录音等),证明出借人曾向对方主张过还款权利 常见问题 借条只有夫妻一方签字,能要求双方还钱吗? 如果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有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即使只有一方签字,也可以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双方共同偿还。 民间借贷约定的阶梯利息有效吗? 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阶梯式的利息约定是有效的,出借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标准主张利息。 发律师函的费用是多少?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涵盖材料审核、文书撰写、送达跟进全流程,无需额外支付其他服务费。 行动建议 如果您在济宁也遇到类似民间借贷对方推诿不认账、难以认定共同债务人的情况,我建议您先固定好借条、转账记录、沟通催收记录等材料,优先通过律师函完成催告固证。您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仅需490元,全程线上办理,最快3小时出具文书,支持全国送达。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改编,所有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