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揣了16年的借条被说“过期作废”,太原男子找律师发函固证 - 分类:城市案例解读 - 作者:征和律师 - 发布日期:2026-09-17 - 更新日期:2026-09-18 -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ghelvshi.cn/blog/taiyuan-contract-debt-5e49232b ## 摘要 太原男子持16年借条被指过时效,可通过律师函中断时效固定债权。 ## 正文 张某某刚坐下,就从贴身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得发毛的借条,边角都磨白了。 “这是2010年对方给我打的3万借条,最近好不容易联系上,她张嘴就说‘都十几年了,早就过时效了,你告也没用’。” 他攥着借条的指节都有点发白:“我就想问问,这钱真的要不回来了?” 太原民间借贷多年未还 对方称已过诉讼时效 接待张某某时,我核对了他带来的借条、通话录音等材料,也梳理了他说的整个借款经过。 张某某与李某某早年因工作相识,2007年至2009年期间,李某某以经营货运车辆资金周转、处理突发事故为由,分三次向张某某借取现金共计3万元。2010年9月,双方核对总借款后,李某某向张某某出具了一份借条,明确载明借款金额3万元,但未约定具体还款期限。 此后多年,张某某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催要借款,李某某一直拖延未还,张某某留存了部分催要的通话录音,录音中李某某认可借款事实。最近张某某再次联系李某某催要时,李某某反倒说借条已经过了十几年,早就过了诉讼时效,之后便拒接他的电话。 太原民间借贷时效中断 律师函可固定催告证据 结合张某某的情况,我明确告知:现阶段第一目标是中断诉讼时效、固定债权凭证,避免后续对方以时效为由抗辩导致债权受损。 我建议优先选择发律师函的方式推进,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律师函是规范的书面催告凭证,只要有效送达李某某,即可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相比个人口头或短信催告,证据效力更强,留存也更方便;二是律师函可以在函件中明确释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时效规则,点破对方“已过时效”的侥幸,同时保留协商空间,不用直接启动诉讼程序。 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发函后会有两种可能的走向:第一种是李某某收到函件后回应,就还款事宜协商方案,比如分期还款等,双方可进一步沟通细节;第二种是李某某仍不回应或继续拖延,只要函件有效送达,就已经固定了本次催告的有效证据,时效正式中断,后续可根据情况推进下一步维权动作。 法律要点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九条)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时效规则详解 很多人以为“借条过了3年就作废”,实际上不同还款约定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计算规则完全不同: 约定了明确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年,期间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明确催告借款人还款、且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或者催告的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年;如果出借人一直未主张权利,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 中断诉讼时效的常见方式包括:发送书面催告函、律师函,对方确认债务的录音或书面承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提出调解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以律师函中断时效的,需注意留存送达凭证,如快递签收记录、电子送达截图等,作为后续主张时效中断的证据。 常见问题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真的是20年吗? 不是简单的20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从出借人催告借款人还款的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适用3年普通诉讼时效;如果出借人一直未催告,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 发律师函能中断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吗? 律师函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正式书面凭证,只要有效送达借款人,即可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诉讼时效从送达之日起重新计算。 发一份律师函需要多少钱?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包含文书撰写、律师签章、纸质邮寄及电子档交付全流程。 行动建议 针对太原本地民间借贷多年未还、存在时效争议的情况,建议先固定催告证据、中断诉讼时效,避免债权因时效问题受损。您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线上办理,3小时内出函,全国送达,统一收费490元。本文改编自公开裁判文书,相关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