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基坑工程完工3年欠48万,距诉讼时效到期仅30天 - 分类:城市案例解读 - 作者:征和律师 - 发布日期:2026-07-25 - 更新日期:2026-07-25 - 原文链接:https://www.zhenghelvshi.cn/blog/zhengzhou-contract-debt-d6fb7ee7 ## 摘要 郑州某工程公司完工结算后被欠48万工程款,时效将届,建议发律师函中断时效 ## 正文 客户来找我的那天,离工程款的3年诉讼时效到期只剩32天。 桌上摊着的结算单已经泛黄,48万的尾款拖了快3年,连对方负责人的电话都很少能打通了。 他最担心的不是能不能拿到钱,是过了时效,哪怕有理也要不回钱。 郑州基坑支护工程完工3年,48万尾款拖欠未付 2018年7月,我的客户某工程公司郑州分公司与郑州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接郑州当地某住宅项目的基坑及支护施工业务。 客户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双方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正式结算,确认工程总造价为139万元。 后续对方仅支付了91万元工程款,剩余48万元尾款,经客户多次上门、电话催告,始终没有支付。 时效将届第一优先级:发律师函中断诉讼时效 我接手后首先明确,现阶段的核心目标不是立刻拿到钱,而是先把3年的诉讼时效续上,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 比起客户自己打电话、发微信催讨的记录容易丢、效力没保障的情况,通过律师发函有明确的送达记录,可以作为中断时效的有效证据。 我在律师函中会明确列明已完工、已结算、欠款金额、催告经过等事实,点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情况,同时要求对方在收到函件后7日内就尾款支付事宜给出明确答复。 发函后预判有两种走向:如果对方回复协商,我们可以同步谈分期支付方案;如果对方失联或拒不回复,我们也已经拿到了时效中断的书面凭证,为后续的维权动作留足时间。 法律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建设工程完工结算后,发包方应当按结算金额支付全部工程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尾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承包方除本金外还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律师函是证明提出履行请求的有效书面凭证。 郑州某工程欠款纠纷时间节点梳理 2018年7月:双方签订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021年8月31日:工程完工,双方完成正式结算,确认总造价 2021年9月-2024年7月:发包方仅支付部分工程款,承包方多次催告无果,离3年诉讼时效届满仅剩1个月 2024年7月:准备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中断诉讼时效 常见问题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双方结算确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一般自结算完成之日起算。 自行催告能不能中断诉讼时效? 自行催告如果有明确的送达证据(如对方签字的催告函、已读的正式沟通记录)也可以中断时效,但实务中自行催告的证据往往存在效力瑕疵,容易不被采信。 发律师函后对方还是不付钱怎么办? 如果对方收到律师函后拒不付款,你可以凭律师函及送达记录作为时效中断的证据,后续选择起诉等进一步的维权方式。 发律师函追工程欠款的费用是多少? 征和律师函服务费用为490元,涵盖文书撰写、律师签章、送达凭证留存全流程,适合工程欠款类纠纷的时效固定、前期催告需求。 行动建议 针对郑州本地的工程欠款纠纷,如果您遇到工程结算后尾款拖欠、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情况,建议优先通过发律师函固定时效、固定催讨事实,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维权权利。 您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仅需490元,线上提交材料后3小时内即可完成文书撰写,服务覆盖全国,满足各类工程欠款纠纷的前期催告、时效中断需求。 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改编,涉案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发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