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声称 承揽关系 不等于无劳动关系-林州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0581民初695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卢某会于2024年2月28日到林州某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处从事下料的工作,林州某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给卢某会发放了工作证,工作期间由公司对卢某会考勤,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向卢某会支付工资。
上述事实,有卢某会提交的林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一份、工作证、考勤表、饭卡、工作服和工资流水以及庭审笔录为证。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林州某重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卢某会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告诉我们一个关键问题:企业不能简单地以"我们是承揽关系"或"清包工"为由就逃避劳动关系的责任。
很多企业老板有个误区:只要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口头说"咱们是承揽关系",就可以规避用工责任。但法院不看你怎么说,而是看你怎么做的!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声称卢某会是"承揽劳务",自己只管验收成果,不管工作过程。但法院发现:
- 公司给卢某会发了工作证
- 公司对卢某会进行考勤管理
- 工资是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的
这些行为恰恰证明了公司对卢某会进行了实际管理,符合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因此,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对企业的重要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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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符实"风险最大:即使你和员工签的是"承揽协议",但只要你有考勤、发工作证、管工作过程,法院还是会认定为劳动关系。企业不仅可能要补缴社保,还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1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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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细节酿大祸:很多企业觉得"只考勤不管理"没关系,但考勤本身就是管理行为!工作证、工作服、公司账户发工资,这些日常操作都可能成为认定劳动关系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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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包工"不等于无责任:计件工资、"多劳多得"的模式本身没问题,但如果你对工作过程有指挥、监督,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真正的承揽关系应该是:只管结果,不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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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风险最致命:像本案中卢某会在工作中受伤,如果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企业要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如果是真正的承揽关系,可能只需承担部分责任。企业省下的"小钱",可能换来"大赔偿"。
企业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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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签合同就签合同:不要为省一点社保钱而冒险,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是最经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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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要真"灵活":如果确实想用承揽模式,必须做到:不考勤、不发工作证、不干预工作过程、只验收成果。报酬支付也应灵活,不要固定时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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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真实证据:如果是承揽关系,要保留能证明"只关注结果"的证据,如工作成果验收单、按件计酬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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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前先预防:很多企业等到发生工伤或劳动争议才想起法律问题,那时往往损失已经很大。建议定期请专业律师审查用工模式。
记住:法律保护的是真实的用工关系,不是你写在纸上的"关系名称"。想省钱可以,但别在劳动关系上打擦边球,这往往是风险最大、代价最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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