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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验收标准不明确导致补栽费用打水漂-怀远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怀远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321民初805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3月3日,安徽某林有限公司与怀远县万福镇某村村委会签订《绿化栽植合同书》,约定由安徽某林有限公司为某村农田林网项目栽植香樟、桂花等林木,并负责管理一年,待双方验收成活率达95%以上后移交;村委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款项。2020年3月5日,安徽某林有限公司出具49000元苗木结算清单;2021年2月22日又出具7000元高秆冬青结算清单,但两份清单均无村委会签字。2021年8月18日,安徽某林有限公司开具49000元发票,村委会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同年9月20日开具7000元发票,村委会未签字。村委会已支付21500元。

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安徽某林有限公司欠款27500元,但驳回其要求支付7000元高秆冬青款项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合同管理中最容易踩的"坑":口头约定不作数,证据缺失就吃亏

安徽某林有限公司栽了两个大跟头:

  1. 合同条款埋"雷":合同写明"成活率需达95%以上",但没约定低于标准时如何补救。结果后期补栽的7000元高秆冬青,被法院认定是原告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补栽达标),而非额外工作。
  2. 关键证据"裸奔":49000元发票有人签字就拿回了钱,7000元发票没签字直接"打水漂"。原告称"是领导让临时加的",但拿不出书面证明,法院当然不认账。

企业防坑指南
验收标准写死:别只说"验收合格",要明确"合格"的具体标准(如成活率95%、验收时限3天内)、不达标时的处理流程(补栽是否收费、由谁确认)。
每步都要"签字画押":送货有签收单、验收有确认单、发票有人签字。哪怕对方是"熟人单位",也要坚持"先签字后干活"。
临时变动留痕迹:领导口头要求加活?立刻补个微信确认或简易备忘录:"应计某主任要求,于X月X日补栽高秆冬青XX棵,费用另计"。
发票不是万能护身符:只开发票不签收?等于白送!务必让对方在发票背面或专用签收单上写明"已收货,金额无误"。

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签什么字",结果闹上法庭才发现:法律只认白纸黑字,不认人情面子。尤其和村委会、国企等单位合作,更要牢记"程序合规比关系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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