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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未设警示标志致游客受伤需自担赔偿责任-枣阳旅游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枣阳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旅游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83民初582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5月1日,杨某琼等七人每人支付30元门票费,进入白竹园寺风景区游玩。当天下午4时左右下山途中,杨某琼经过一段陡峭山路时跌倒受伤,无法行走,被送往医院急救。经查,该段山路既没有防护栏也没有警示标志。

杨某琼在医院住院治疗22天,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6380元,出院诊断为左侧胫骨干骨折伴腓骨骨折等。经司法鉴定,杨某琼需要误工180天、护理90天、营养90天,后续手术治疗费约需12000元。

白竹园寺某某公司在某某财保枣阳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人医疗费赔偿限额为3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需支付杨某琼保险理赔金11714.12元;白竹园寺某某公司需赔偿杨某琼各项损失42388元;驳回杨某琼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景区管理者即使买了保险,也不能当"甩手掌柜"

很多景区老板以为只要买了公众责任险,游客在景区内受伤就全部由保险公司买单。但这个案子清楚地表明:景区必须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该赔的钱还得自己出

法院认定,白竹园寺某某公司作为景区管理者,应当对游客承担安全保障义务。那条陡峭的山路既没有防护栏,也没有警示标志,属于明显的安全隐患。正是这个疏忽导致了杨某琼的受伤,所以景区难辞其咎。

虽然保险公司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因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但法院明确指出:保险条款中明确不赔付的项目(如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仍需由景区自己承担。这就是为什么景区最终要赔偿4万多元的原因。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有三个重要警示:

  1. 安全设施不能省:景区内的危险路段必须设置防护栏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不要以为买完保险就万事大吉,安全措施不到位,保险公司也不会全赔。

  2.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很多企业签保险合同时不看条款,等到出事才发现很多费用保险公司不赔。本案中,保险条款明确写着不承担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等,这些字体虽然加粗了,但景区管理者可能根本没注意。

  3. 不要逃避责任:本案中景区公司经法院传票传唤却拒不到庭,结果只能被动接受判决。遇到纠纷,积极应对、提供证据才是明智之举。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很多企业觉得请法律顾问是"额外开支",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前期花小钱做预防,能避免后期花大钱赔损失。就像景区做好安全防护一样,前期投入一点,能避免后面更大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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