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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办证每日要付房价万分之一违约金,房企不可掉以轻心-界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界首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473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6月1日,孔某、王某作为买受人,界首某公司作为出卖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原告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界首市公园大地璟园小区住房一套,预测建筑面积105.8平方米,房屋总价款530000元。《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约定: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2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价款。被告于2018年8月12日向原告交付了房屋,但被告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协助办理产权证书。

法院判决界首某公司继续履行协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的义务,并支付原告逾期办证违约金91054元(自2018年12月10日计算至2023年8月23日)。对于后续产生的违约金,原告可另行主张权利。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看到这个案例,相信很多房地产企业的老板都会心头一紧:交了房就完事了,怎么还要因为办证晚了赔这么多钱?其实,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例背后,隐藏着房地产企业最常见的法律"雷区"。

违约金看似小,积少成多很惊人

本案中,违约金标准是"每日房价款的万分之一",听起来好像不多,但53万元的房子,一天就是53元,一年就是近2万元。逾期近5年,累计高达9万多元!而且法院明确表示后续违约金还可以继续要。对于房企来说,如果有多位业主同时起诉,这笔费用将非常可观,直接侵蚀企业利润。

房企常见误区:交房即大功告成

很多房企认为,只要把房子交付给业主,主要义务就完成了,对产权证办理工作不够重视。但实际上,根据《民法典》规定,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是房企的重要合同义务。业主买房子最终目的是获得完整产权,而不仅仅是居住权。产权证办理延迟,直接影响业主落户、子女入学、房屋抵押等权益,业主必然要维权。

不积极应诉,等于自认败诉

本案中,界首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未到庭参加诉讼,直接导致法院根据原告主张作出判决。很多企业抱着"拖一拖就过去了"的心态,认为不到庭法院就不会判,这是严重误区!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通常会直接采纳原告提交的证据和主张,对企业极为不利。

企业如何避免"踩雷"?

  1. 合理约定办证期限:签订合同时,不要盲目承诺过短期限。要充分考虑政府审批流程、资料准备等实际因素,给办证工作预留充足时间。

  2. 建立"办证倒计时"机制: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就启动120天倒计时。设立专人负责跟进,确保在期限届满前完成所有必要手续。

  3. 遇到困难及时沟通:如果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办证,应主动与业主沟通,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避免矛盾升级。

  4. 重视每一纸传票:收到法院传票后,务必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积极准备证据。即使不能全部解决问题,也可以争取调解或减少赔偿金额。

  5. 定期进行合同"体检":请专业律师审查销售合同模板,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确保既保护企业权益,又符合法律规定。

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每一分利润都来之不易。一次逾期办证纠纷可能让企业几个月的辛苦白费。企业应当把法律风险防范视为经营的重要环节,而非额外负担。提前预防,远比事后补救更省钱、更省心。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专业、实用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且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企业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通过系统化的法律风险排查和日常法律支持,我们已帮助多家企业避免了类似本案的高额违约金损失,守护企业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