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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履职时发生交通事故用人单位必须担责-枝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4 枝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2)鄂0583民初169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4月16日0时20分,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省化生活区内与步行的梅某同向行驶,行至该小区6号楼附近,梅某在路口向左转弯时与唐某相撞,造成梅某受伤。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6月10日,梅某在枝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5天。出院诊断为:1.左侧锁骨骨折;2.左趾骨骨折;3.创伤性湿肺;4.高脂血症;5.肺结节;6.应激性胃炎;7.左肾囊肿等。梅某共支出门诊及住院医疗费25645.21元。

2022年7月27日,枝江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梅某交通事故致左肩部及左足损伤属实,其伤后护理期评为90天;营养期评为90天;出院后后续治疗费需人民币2000元左右。梅某支出鉴定费1400元。

2021年6月15日,宜昌市英某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渤海财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2022年2月10日,宜昌市英某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与唐某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约定由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安保职务,聘用期限为一年。事故发生时,唐某在小区内巡逻,系履行职务行为。

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所有人为唐某,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该车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唐某为梅某垫付医疗费5300元。

法院判决:渤海财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梅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41918.44元,支付唐某赔偿款5300元;驳回梅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揭示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忽略的几个重大法律风险点,值得所有企业特别是物业、安保等服务类企业高度重视:

第一,别以为"小区内部"就不算交通事故
很多企业认为在小区、厂区等内部区域发生的碰撞不算交通事故,可以按普通侵权处理。但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只要该区域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就具有"公共属性",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围,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以"这是小区内部"为由逃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必须按交通事故标准来处理。

第二,员工"履职时"出事,企业必须担责
唐某作为物业公司的安保人员,在夜间巡逻时发生事故,法院认定这是"履行职务行为",所以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很多企业主以为"员工自己开车撞人,与公司无关",这是大错特错!只要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且与工作内容相关,企业就要为员工的行为"买单"。特别提醒:安保、快递、外卖等行业风险更高,必须加强员工交通安全培训。

第三,保险不是买了就万事大吉
本案中,物业公司虽然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但差点因两个细节"脱保":

第四,"员工个人车辆"不等于"个人责任"
唐某驾驶的是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未取得驾驶证、未投保交强险,但法院仍判决物业公司担责。企业常误以为"员工开自己的车"就与公司无关,实际上只要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即使使用个人车辆,企业也要承担替代责任。建议:对于需要使用交通工具的岗位,企业应统一提供合规车辆并购买必要保险。

第五,医疗费用"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在企业
物业公司主张梅某治疗高血脂、肺结节等自身疾病与事故无关,要求扣除相关费用,但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法院未予支持。当事故伤者同时患有其他疾病时,企业若想扣除无关费用,必须主动申请鉴定并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企业防范建议

  1. 明确工作范围与区域: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用地图明确标注承保区域,避免"石化宾馆"这类模糊表述。

  2. 严格管理员工交通工具:对需要使用交通工具的岗位,提供合规车辆并确保投保交强险;若允许使用个人车辆,必须审核驾驶证、行驶证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 完善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尤其针对夜间、雨天等特殊时段的巡逻安全,保留培训记录作为证据。

  4. 重视保险条款细节:购买保险时,要求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进行书面确认,必要时可请专业律师审核保单。

  5. 建立事故应急流程:发生事故后立即保护现场、及时报警,避免像本案中"撤除现场"导致责任难以认定。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管理者敲响警钟:员工履职过程中的小疏忽,可能给企业带来大损失。作为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建议企业不要等到出事才想起法律风险,而应提前构建完善的合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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