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第三方发工资不能规避劳动关系责任-宁国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皖1881民初442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但某自2014年3月起为宁国某达有限公司工作,从事打磨工种。宁国某达有限公司发放其工资至2018年4月,自2018年5月起,但某工资由宁国某众有限公司发放。但某与两家公司均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5月,但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再次上班时被公司拒绝用工。但某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的月平均工资为4387.83元/月,以转账形式发放。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宁国市人民法院判决宁国某达有限公司向但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4133.07元,同时驳回但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警示:别以为换个公司发工资就能"甩锅"给员工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戳中了很多企业的"小心思"——以为把员工工资交给第三方公司发,自己就能当"甩手掌柜",不用再为员工负责了。但法院的判决给了企业一记响亮的耳光:用工管理的实际控制权才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不是谁发工资谁就是老板!
为什么宁国某达有限公司要赔钱?
- 工作没变,管理没变:但某从2014年到2019年一直在宁国某达有限公司干打磨活,工作地点、内容、管理方式一点没变,还是听宁国某达有限公司的指挥干活。
- 工资变"马甲"不管用:虽然2018年5月后工资由宁国某众有限公司发,但这只是表面变化。法院认为,员工不知道也不认可这种"暗箱操作",所以不能改变劳动关系的本质。
- "假外包"真用工风险大:宁国某众有限公司说自己是"劳务分包",但法院发现它刚成立不久,经营范围根本不含劳务派遣,更像是宁国某达有限公司找了个"替身"来发工资,实际还是自己在用人。
企业必须记住的3条保命法则:
✅ 法则一:别玩"工资转移"小把戏
很多企业以为让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发工资就能切割劳动关系,大错特错!只要员工还在你工位干活、听你安排、用你工具,法院就会认定你才是真正的"老板"。想合法转移用工关系?必须让员工知情同意并重新签合同!
✅ 法则二:外包≠甩锅,管理权是红线
把部分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可以!但千万别既当甲方又当"隐形老板"——如果外包人员还在你眼皮底下干活、接受你的日常管理,法院会认定这是"假外包、真用工"。正确做法:让外包公司独立管理员工,你只管结果不插手过程。
✅ 法则三:解除用工关系必须给补偿
但某在宁国某达有限公司干了5年多,公司突然不让他上班,却想一分钱不赔?法院明确说了:工作年限要累计计算,该给的经济补偿一分不能少!记住:只要员工工作满6个月,解除劳动关系时就要按"N+0.5"标准补偿(N=工作年限)。
特别提醒:企业最爱犯的错误是"拖到出事才后悔"。很多老板觉得"没签合同也没事""社保能省则省",但一旦员工受伤、离职或投诉,这些"省下的钱"会变成10倍赔偿!本案中宁国某达有限公司就因没签合同、没缴社保,白白多赔了2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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