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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质保期2年有效,但垃圾清运责任不清企业损失近25万-荥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荥阳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2)豫0182民初557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经过:
2018年6月,河南某上有限公司(原告)和荥阳某阳有限公司(被告)签订《鑫苑名家三期住宅外墙涂料、保温等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约定:

法院判决结果:

  1. 支持原告质保金56.3万元:合同约定2年质保期有效,被告应退还;
  2. 扣除垃圾清运费24.6万元:因合同明确约定原告负有清理义务;
  3. 最终判被告支付工程款69.1万元及利息(总欠款93.7万-垃圾费24.6万)。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两大法律风险

风险一:别以为"法定保修期"能推翻合同约定,关键看工程性质!

被告主张"外墙防渗漏法定保修期5年",想赖掉2年质保金。但法院没支持,为啥?

风险二:垃圾清运这类"小事",可能让你白干25万!

原告栽在最不起眼的条款上: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施工垃圾由原告清理",但施工时没人管,结果被告委托第三方清理后,法院直接从工程款扣了24.6万元。

结语:合同里没有"小事",只有"还没爆的雷"

本案告诉我们:省下垃圾清运的几百元管理费,可能赔掉25万工程款。企业签合同时,别只盯着总金额,要像拆炸弹一样逐条排查责任条款——尤其是那些看似"行业惯例"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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