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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还款协议不明确约定律师费,胜诉也难获赔偿-仙桃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2 仙桃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9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3月22日,华南某集团公司因金科御府一号院#楼和一号院一期二批次工程项目与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预估总价1200万元;项目施工到20层时支付商砼款70%,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30天内支付商砼款总额70%,余款在主体二次结构完工3个月内结清;若华南某集团公司逾期付款,根据迟延支付货款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2022年12月8日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全部供货义务。2023年8月31日,华南某集团公司、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和仙桃市某置业有限公司达成一份《协议书》,约定:确认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混凝土供货结算总额为11453817.5元,已付款770万元,欠款3753817.5元。针对欠款,华南某集团公司用三套工抵房折抵1889016元,剩余1864801.5元分三期支付:2023年10月31日支付624801.5元,2023年12月31日支付620000元,2024年2月7日支付剩余620000元;若华南某集团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违约责任按原合同执行;仙桃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对华南某集团公司在原合同及本付款协议书项下所有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书》签订后,华南某集团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支付货款30万元,仙桃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支付货款10万元、于2024年4月2日支付货款464800元,至今尚欠货款1000001.5元未付。

法院判决结果:华南某集团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000001.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33249.33元,合计133万余元;仙桃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驳回了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律师费5000元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小疏忽导致大损失

这个看似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揭示了一个让很多企业"栽跟头"的法律盲区:胜诉了却拿不回律师费!

很多老板可能纳闷:"明明是对方违约,我请律师打官司花的钱,为什么法院不判对方出?"道理很简单:法律不是你想的那样!

关键教训:合同没写清楚,法律不帮你"想当然"

在本案中,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虽然追回了100多万的货款和33万多的违约金,但5000元的律师费却被法院驳回。原因只有一个——最初的《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里,没写明"违约方要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

法律不是"有理走遍天下",而是"有约走遍天下"。法院判案只看两点:

  1. 双方白纸黑字签了什么
  2. 法律明文规定了什么

既然合同里没约定律师费由谁承担,法院就不能"自作主张"让违约方掏这笔钱,哪怕这看起来很合理。

企业必须注意的3个风险点:

  1. "口头承诺"不如"白纸黑字"
    本案中双方后来签了《协议书》,但只关注了货款支付方式,却忽略了原合同中缺失的重要条款。很多企业觉得"对方都认账了,签个简单协议就行",结果埋下隐患。任何补充协议都应全面审视原合同漏洞,不能只解决眼前问题。

  2. "小钱"条款藏着大风险
    5000元律师费看似不多,但它暴露了企业合同管理的系统性缺陷。如果连这种常规条款都遗漏,其他更重要的条款(如质量标准、验收流程、解约条件)是否也有疏漏?合同中的每个"小条款"都是企业权益的"安全阀"。

  3. "连带责任"是把双刃剑
    本案中仙桃市某置业有限公司自愿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法院直接判其共同还款。但对企业而言:当你是债权人时,要确保担保条款合法有效;当你是担保人时,必须明白"连带责任"意味着对方不还钱你就要全额买单,签字前务必评估风险!

实用防范建议:

很多企业老板总说"我做生意讲诚信,不用搞得那么复杂",但商业社会的诚信恰恰需要法律条款来保障。一次疏忽可能让企业白白损失数月利润,而一份严谨的合同,就是企业最可靠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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