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将面临高额工伤赔偿 - 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6)鄂1281民初217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张某于2014年6月入职赤壁市恒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现场水电工程师,月工资12610元。该公司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了张某自2014年6月7日至2015年7月的工资,但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工作期间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2015年8月9日,张某以公司有关人员口头通知其辞工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等。2015年10月9日,张某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办理交接手续,于10月10日正式离职,公司认可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
2015年1月21日,张某在工作中受伤,医疗费已由公司支付。2015年8月12日,张某申请工伤认定,赤壁市人社局于同年10月10日认定其伤害为因工受伤。2016年1月15日,咸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伤残等级为十级;2016年4月15日,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确认为十级伤残。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赤壁市恒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张某支付2015年8月至10月9日的工资29002元、劳动能力鉴定费14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27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999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994元,合计152398元;同时驳回张某关于人身伤害休息工资、失业金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如果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一旦员工发生工伤,公司就得自己掏腰包赔钱,而且金额可能高得吓人!
为什么这么说?
- 没签合同+没交社保=公司全责:张某的月工资才1.2万多,但公司因未缴社保,最后光工伤赔偿就赔了13万多(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加上拖欠的工资,总损失近15.3万元。法律明确规定,社保是企业必须承担的“安全网”,如果没交,工伤赔偿全由企业买单。
- 口头辞退风险大:公司8月口头辞退张某,但张某10月才正式离职。这期间公司没安排工作,却还得付工资——法院直接判付2.9万元。企业以为“辞退了就不用管”,其实只要劳动关系没正式解除,工资就得照付。
- 工伤认定不能拖:张某1月受伤,8月才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全程没配合。结果工伤认定成功后,公司想赖账也来不及了。法律给员工留足了申请时间(1年内),企业却因疏忽埋下大雷。
企业怎么避免这种“血亏”?
- 合同必须签,当天入职当天签:员工一入职,立刻签书面劳动合同(哪怕电子版),千万别拖。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发生纠纷全是企业担责。
- 社保必须交,一分不能少:社保是“工伤保险”的前提。没交社保?员工受个轻伤,公司可能赔出半年利润。别图省小钱,否则大钱赔得更狠。
- 离职手续要规范:辞退员工必须书面通知,明确离职日期并办交接。像本案中“口头辞退却不交接”,公司反而要倒贴工资。
- 工伤处理要快准稳:员工受伤后,24小时内报工伤认定,全程配合流程。别等员工自己折腾,否则拖久了企业更被动。
一句话总结:用工合规不是“花钱”,是“省钱”。一次工伤赔偿可能抵得上企业几年省下的社保费,更别提官司缠身耽误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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