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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养老服务名义变相借贷将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南陵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1)皖0223民初13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南陵县华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系一人公司,王某是其唯一股东,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经营性养老机构服务。2018年10月5日,戴某某与南陵县华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床位预定合同书》,其中主要约定:1. 戴某某向该公司交纳预订金120000元;2. 戴某某在填写申请表、《入住协议书》等文件并办理《居住权证》后,该公司为其提供养老服务;3. 戴某某连续两年每年获得14400元福利补助;若两年未到该公司居住消费,期满可全额退回预订金;4. 如该公司违约,需支付预订金8%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向戴某某出具了120000元的收据,但戴某某实际支付116400元,并收到了第一年福利补助14400元。

法院判决:南陵县华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和王某需连带支付戴某某借款本金116400元、利息14400元,并自2020年10月5日起,以116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之日;同时驳回戴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养老服务合同”,法院却直接认定为“民间借贷”,企业赔了本金还要付高额利息,连股东个人财产都搭进去了!关键问题出在哪儿?咱们用大白话拆解:

1. 别玩“挂羊头卖狗肉”,合同名和实际内容必须一致
企业以为签个“床位预定合同”就能掩盖真实目的,但法院火眼金睛:

2. 一人公司老板要特别小心:公司欠债,你可能“倾家荡产”
这个案子最狠的是——王某作为唯一股东,要和公司一起赔钱!为什么?

3. 收钱写清楚,别让“阴阳金额”埋雷
合同写12万,实际只收11.64万,还让老人“自愿”少付?法院直接按实际金额算借款!
企业警示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最后提醒一句:很多企业觉得“官司能协商”,像本案被告开庭前还说“春节前还钱就免违约金”,结果法院一查本质是借贷,协商无效还得赔更多!风险藏在合同里,别等被告了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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