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实际履行方无法证明合同关系将难以追回货款-襄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19)鄂0602民初71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10月1日,某部队与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定点采购协议书》一份。该协议书约定,由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直接向某部队提供民用办公用品,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优惠货物,双方据实结算货款,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须提交正式发票。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为一年时间。据此协议,2018年6月,某部队向被告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防盗门2扇、对开木门2扇及相应锁具。2019年1月30日某部队提交的《证明》显示,某部队采购的防盗门2扇、对开木门2扇及相应锁具经由被告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人员蔡某坤负责,蔡某坤联系原告孙某及其丈夫刘某伟,在2018年7月27日进行了现场安装。2018年10月6日、10月9日、10月30日、12月18日、2019年1月4日、1月24日,某部队向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防盗门、木门、锁具及安装费等货款合计31080元,均由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开出税务发票。
在得知某部队将货款支付给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后,原告孙某与某部队发生矛盾纠纷,孙某认为该笔业务虽然由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人员蔡某坤联系,但实际履行者是孙某,某部队应将货款支付给孙某而不是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或者蔡某坤,由此引发纠纷。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8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258元,由原告孙某负担。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是:你是实际干活的人,但没有和"大客户"直接签合同,最后钱被中间商拿走了,你可能要不回来。
想象一下:你是做防盗门的,有个叫蔡某坤的人找你给某部队安装门,说好给你钱。你辛辛苦苦把门装好了,结果某部队直接把钱给了蔡某坤的公司——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你去找某部队要钱,他们说"我们只认合同上的公司";你去找蔡某坤,他人不见了;你起诉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却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欠你钱。最终,法院说"证据不足",你的3万多元货款打了水漂。
这种情况在中小企业经营中太常见了!特别是当你通过中间人接项目时,风险非常大。法院判案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你说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或蔡某坤欠你钱,就得拿出证据来。但现实中,很多小企业主碍于面子或怕得罪客户,往往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更没有保留送货单、验收单等关键证据。
给企业的三条保命建议:
-
一定要和"真老板"签合同:如果项目是某部队的,但联系人是蔡某坤,你一定要确认蔡某坤是否有权代表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最好让湖北谷某实业有限公司直接和你签合同。如果实在签不了,至少要让蔡某坤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
保留"我是干活的"证据链:送货时要让对方签收货单,安装完成后要让客户签验收单,每次沟通尽量用微信文字确认(别只打电话),付款记录要保存好。这些材料在打官司时就是你的"救命稻草"。
-
警惕"跑单帮"式合作:如果对方一直用个人名义和你联系,却让你开公司发票给其他公司,或者付款方总是变来变去,这很可能是个坑!这时候宁可不做这单生意,也别让自己陷入"货出去了,钱没拿到"的困境。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签什么合同",结果一出事就傻眼。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人,不是保护"老实人"。特别是在多层分包的工程中,你是实际干活的"孙子",上面还有"儿子"和"老子",一旦中间环节出问题,你连告谁都不知道!
四、专业支持很重要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遇到类似案例——企业主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钱,只因为缺少关键证据。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特别适合中小企业控制法律风险。更贴心的是,我们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服务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支持。别等到官司打输了才想起法律的重要性,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