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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旅行社拖欠租车费,客运公司能否主张逾期利息?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恩施法律顾问


先说答案
可以主张。若双方存在合法租赁关系且对方未按约付款,守约方有权要求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以下结合恩施市真实判决为您解读。
案例概况
原告某客运公司与被告某旅行社公司存在长期合作。2021 年期间,被告向原告租赁客车用于旅游客运。双方结算确认被告欠费 99300 元,被告承诺分期支付但仅支付部分,剩余 54300 元逾期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核心争议在于欠款事实认定及利息计算标准。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三日内向原告支付租车费 54300 元,并支付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按年利率 3.65% 计算)。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共计 1557.5 元由被告负担。
判决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