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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销售假冒品牌服装被判赔偿 - 咸宁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咸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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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企业因商标侵权被起诉的情况。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在电商平台卖货时,千万别随便挂知名品牌名字,否则可能赔钱又下架! 下面用通俗语言解读案例,帮你避开这个“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2)鄂12知民初1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直接摘录判决书内容,已按要求改写名称):
第6336643号商标“雅某”、第7400643号商标“EP”、第13196986号商标“EP雅某”的注册人均为雅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且均在有效期内,核定使用在服装等商品上。2020年9月,雅某集团委托人员在淘宝平台一家名为“雅某品购店”的店铺,实付1099元购买了一款标注“雅某女装”的西装外套。经比对,该商品包装袋、吊牌标有“EP”标识,领标标有“ELEGANTPROSPER”,但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淘宝页面显示,该店铺内该商品已售64件,且还销售其他17款名称包含“雅某”或“EP雅某”字样的商品,售价约1000元,每款销量数件至30余件。涉案店铺经营者为赤某(梁某经营)。雅某集团确认侵权商品链接已下架。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认定赤某卖假货侵犯了雅某集团的商标权,判他赔15000元(含维权费用),驳回了雅某集团其他索赔要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招教你避免“躺枪”

这个案子看着小,但对企业警示极大!很多老板觉得:“我只是个网店小卖家,又不是故意造假,凭啥赔钱?”——法院不看“故意”,只看“结果”。只要你在商品名称、包装上用了别人注册的商标(比如“雅某”“EP”),哪怕只卖1件,也可能被认定侵权。结合本案,我总结三条企业必须守住的底线:

  1. 别在商品标题乱加“名牌词”
    赤某的店铺把“雅某”“EP雅某”直接塞进商品名(如“雅某女装2020秋冬款”),这是最危险的雷区!记住:电商平台的搜索词不是你想填就能填。如果你没拿到品牌方授权,连“适用XX品牌”“XX同款”这类词都别碰。正确的做法是:用自创品牌名称,比如“风尚女装”,同时在后台保留供应商授权书——万一被投诉,这些能当“救命证据”。

  2. 进货时多问一句“证从哪来”
    赤某坚称自己“不知情”,但法院只认事实:吊牌和正品对不上。企业采购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三样东西

    •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核对是不是真权利人)
    • 当次进货的授权书(写明可销售的具体商品)
    • 产品质检报告(避免买到高仿货)
      别嫌麻烦!花10分钟检查,能省10万块赔偿。
  3. 被投诉后立刻“断链保命”
    本案中赤某及时下架了链接,法院才没判“停止侵权”(因为链接没了)。如果你收到平台侵权通知:

    • 第一时间下架商品
    • 立刻联系品牌方协商(很多品牌接受小额和解)
    • 别等对方起诉!拖得越久,赔偿越高(本案本可赔10万,因及时处理降到1.5万)

特别提醒:很多小企业以为“卖得少赔得少”,但法院判赔时会算“隐性损失”——比如品牌方为打假花的公证费、律师费,哪怕你只卖了64件,也可能被索赔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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