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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出事企业不能靠“假合同”甩锅-随州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随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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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303民初159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5月21日,随州某甲网络有限公司(甲方)与李某(乙方)签订《承揽协议合同》,约定李某独立完成外卖配送订单,公司支付报酬,合同期一年。2024年5月26日8时25分,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随州市碧桂园商业街时,与行人乐某发生相撞,造成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乐某在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1722.14元,司法鉴定显示其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随州某甲网络有限公司为李某在人某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45万元),在某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保险单特别约定:人某丁公司只赔偿骑手在配送期间或上下班前后2小时内的事故,且误工费最多赔90天;某丙公司作为补充,仅赔营养费、护理费等差额部分。
乐某系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随州营业所员工,事故后基本工资照发,但绩效工资大幅减少(月均绩效原为18180.79元,事故后仅发228.42元)。
法院判决:人某丁公司赔偿乐某66264.51元(含医疗费和90天误工费),某丙公司赔偿11400元(含营养费、护理费和部分误工费),随州某甲网络有限公司赔偿37387.74元(剩余损失及鉴定费),驳回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别在骑手管理上“踩坑”,否则赔钱又担责!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骑手撞了人,但法院把板子重重打在了企业身上——企业想用“承揽协议”当挡箭牌,结果被识破,自掏腰包赔了3.7万元! 为什么?关键就两点:

  1. “假承揽、真管理”骗不了法院
    企业让骑手签《承揽协议》,声称“你是独立干活的”,想逃避雇主责任。但法院一查:骑手必须按公司要求排班(李某当天是长白班)、接单、穿制服,公司还能扣钱罚款——这明明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独立干活”!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对员工工作中的事故要兜底赔偿
    风险提示:别玩文字游戏!如果骑手受你指挥(比如固定排班、考核绩效、统一装备),签“承揽合同”也是白签。企业必须按真实关系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买足保险。否则,事故一出,法院直接判你赔钱。

  2. 保险不是“万能锁”,条款细节坑死人
    企业以为买了两份保险就高枕无忧,结果:

    • 人某丁公司拒赔时说:“你没证明骑手在送单!”但公司拿出了排班记录(长白班),法院才判保险赔。
    • 乐某实际误工150天,但人某丁公司只赔90天(合同硬性规定),剩下60天误工费+营养费等3.7万元全由企业补上。
      风险提示
    • 投保别只看保额:必须确认保障时段(如是否含上下班路上)、赔付项目(医疗费、误工费天数等)。本案中误工费限90天,但骑手实际停工更久,企业就得自掏差额。
    • 证据要随时留:排班记录、订单截图这些“小东西”,关键时刻能救命!没证据?保险公司一句“不赔”,法院也帮不了你。
    • 别迷信“双保险”:第二份保险往往是补充责任,赔完第一份还有缺口?企业还得接着填!

给企业的保命建议
合同真实化:骑手若受你管理,直接签劳务合同,明确责任;若真是独立承揽(如偶尔兼职),必须保留不受你支配的证据(如自由接单记录)。
保险精细化:投保时重点核对三条:①保障时段是否覆盖上下班;②误工/护理等天数是否够用(建议按150天以上买);③营养费、鉴定费等小项是否包含。
管理规范化:给骑手培训交通安全,强制记录每日排班和订单,事故后24小时内收集证据(监控、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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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真实姓名及企业全称,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