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开车出事企业为何不用赔?关键证据要留好 - 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410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16日11时许,邹某驾驶鄂K6**号轻型厢式货车由汉川市庙头镇王家村至庙镇街方向行驶,行至汉川市庙镇**村路口左转弯时,与蔡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蔡某被送往汉川市某某医院救治,后转至汉川市某乙医院住院9天,花费医疗费12839.33元(邹某垫付12326.5元)。2023年11月20日,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蔡某无责任。2024年5月30日,经鉴定,蔡某右肩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构成九级伤残,误工270日、护理90日、营养90日。邹某驾驶的车辆为汉川市某电公司所有,在某某财保孝感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150万元商业三者险。蔡某有配偶刘某、母亲杨某(1963年出生,精神残疾贰级)、儿子刘某均(2012年出生),杨某有两个子女。
法院最终判决:
- 某某财保孝感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蔡某331968.97元;
- 邹某赔偿蔡某2280元(鉴定费),但因已垫付医疗费,蔡某需返还邹某10046.5元;
- 驳回蔡某对汉川市某电公司的索赔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员工开车出事故,企业未必要“背锅”。法院为什么没让汉川市某电公司赔钱?因为蔡某拿不出证据证明两点:一是公司对事故有过错(比如车辆带病上路),二是邹某当时在“执行公司任务”(比如送货途中)。企业就像“甩手掌柜”,员工私自驾公车出事,责任全在员工和保险公司。
但企业别高兴太早!现实中很多公司栽跟头,就是因为没留证据。比如:
- 员工说“我是去谈客户才开车”,企业却拿不出用车审批记录;
- 车辆长期漏检漏修,事故后被认定“管理失职”;
- 事故现场没第一时间保存监控或证人证言,导致责任说不清。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 车辆使用“留痕”管理:员工每次开公司车,必须填《用车申请单》,写明事由、路线、时间,领导签字后才能动车。就像点外卖留小票,关键时刻能证明“这趟车不是为公司跑的”。
- 定期“体检”车辆:每月检查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件,维修记录存档。如果车辆本身有问题导致事故,企业肯定要赔钱,别因小失大。
- 买足保险+及时报案:交强险是基础,商业三者险建议买200万以上(本案150万险些不够赔)。出事后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别等对方找上门才慌。
记住:法院只认“证据”,不听“我以为”。企业平时多花10分钟留记录,未来可能省下几十万赔偿金!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我们专注帮企业“把风险挡在门外”。针对车辆管理、员工行为规范等常见漏洞,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先签30天试用协议,您体验后满意再付费,绝不让您花冤枉钱。企业法律风险就像“感冒”,早预防不发烧,早处理不重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