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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支付后未签约企业必须退款-太安定金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太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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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主,您是否遇到过客户交了定金却最终没签成合同的情况?是不是觉得定金该自己留着?别急!最近安徽太和县的一个真实案例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收了定金,如果没帮客户搞定交易,又不能证明是客户违约,这钱就得乖乖退回去!下面我们就用这个案例,手把手教您避开法律“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定金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222民初957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5月25日,甲方陈某与乙方太和县某峰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第二条委托期限及方式:(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陈某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流转相关合同之日止;第三条定金,(一)甲方为表示承租该土地的诚意,同意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10000元作为定金,支付至乙方;(二)如甲方支付定金后,未能与土地出租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乙方将定金退还给甲方;(四)定金一旦交付给出租方,甲方如不愿意按以上约定时间签订流转合同,则该定金将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没收。合同签订后,陈某按照约定于2021年5月25日将定金支付给太和县某峰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王某。后来陈某没能与出租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遂按照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约定要求太和县某峰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退回定金,太和县某峰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以未能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责任在陈某为由拒绝退还定金,双方产生纠纷,陈某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太和县某峰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必须在10天内把1万元定金全额退还给陈某,案件受理费也由公司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收定金不是“稳赚不赔”,证据不足就得吃大亏!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定金该不该退”的小纠纷,但背后藏着企业常犯的大错误:收了钱就以为万事大吉,却忽略了“谁违约谁担责”的铁规矩

一句话总结:定金不是“保险箱”,企业收钱后必须全程留证、责任分明,否则法院分分钟判你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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