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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没签合同也能要回欠款,质量问题不能直接抵扣工程款-郑州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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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02民初1007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庄某与被告赵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1月12日,庄某留言“目前一共余款27000元。你看年底能结多少赵总”,赵某回复“嗯”。2024年2月18日,原告卢某询问“钱还能给么?今天给个回复,庄某准备走诉讼程序了”。另查明,2023年7月26日,新郑某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贵曾向庄某转账5000元,备注“祥安路2020装修费用”;赵某此前也多次向卢某转账支付装修款。双方均认可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赵某承认欠款27000元,但辩称部分房屋存在装修质量问题(如一套房屋维修后问题仍存在、另一套收尾工程未完成),要求原告修好后再付款。新郑某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则否认欠款。

法院判决:赵某需在10日内向卢某、庄某支付27000元;驳回原告对新郑某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1. 别以为“没签合同”就能赖掉工程款!
本案中,赵某和装修队全程没签书面合同,只靠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法院照样认定欠款成立。很多企业主觉得“口头说好就行”,结果一出问题就扯皮。风险提示:装修、采购等业务必须签书面合同!哪怕金额小,也要写清工程范围、付款时间、质量标准。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可以,但不如白纸黑字省心——微信可能删、手机可能坏,合同却是铁证。

2. 质量问题≠能直接扣钱!
赵某想用“房子漏水”“收尾没干完”当理由不付尾款,但法院明确:质量问题需另案起诉索赔,不能直接抵扣工程款。风险提示:企业遇到施工问题,千万别学赵某“赌气不付款”。正确做法是:

3. 个人和公司账别乱混!
原告曾起诉新郑某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但因无法证明是“公司欠款”(转账备注写清是“赵某个人装修”),法院直接驳回。风险提示

一句话总结:合同是“护身符”,质量是“分开账”,公私要“划清线”。企业省了签合同的功夫,后期可能赔上十倍时间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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