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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车位合同后悔了能退吗?法院判决告诉你 - 新郑车位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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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车位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137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5月5日,李某与新郑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地下停车位使用转让协议》,李某购买了"唐宁1號"项目地下1层A区001号停车位使用权,价格85000元。协议约定:车位交付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车位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公司仅按购买车位时的现状提供停车场,李某确认在购买时已对停车场地及设施状况充分了解。当日,李某向公司支付了85000元。2019年2月21日,公司向李某交付了车位。

李某认为车位紧靠墙角及柱子,无法正常使用、停车,多次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85000元。2024年7月4日,李某与售楼部工作人员李某元微信沟通,工作人员表示"咱家的问题领导知道,就是您不想换位置都不满意,关键是现在没其他位置。给您换个位置吧",但李某认为换的车位离自己住的1号楼太远,不同意调换。

法院组织双方到车位现场进行勘查,并用车辆进行测试,发现车辆可以正常停入到该车位内。李某一直向物业公司交纳车位服务费。

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李某需承担963元案件受理费。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看似简单的车位纠纷,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法院为什么驳回了李某的请求?关键在于三点:

第一,合同条款就是企业的"护身符"
本案中,合同明确写着"车位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和"买方确认已对车位状况充分了解"。当李某说车位停不进车时,公司拿出了这些条款作为有力武器。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图省事,用网上随便找的模板,结果出问题时才发现条款漏洞百出。建议企业:合同不是走过场,每一条都要量身定制,特别是涉及产品状况、退换条件等关键条款,必须写得清清楚楚。

第二,"眼见为实"比"嘴上说说"更有力
李某一直说车位停不进车,但法院现场一试,车能正常停进去。更关键的是,李某从2019年收车位后,一直在交车位管理费,这等于默认了车位能用。对企业来说,交付产品时一定要让客户当场确认并签字,最好拍个照、录个视频。比如车位交付时,可以让客户试停车并签字确认:"本人已现场查看并试停车位,确认可以正常使用"。这样万一以后扯皮,企业就有铁证了。

第三,小问题拖成大诉讼,都是因为"拖"字诀
李某从2019年发现问题,到2024年才起诉,中间几年只是和售楼员微信扯皮。公司虽然愿意换车位,但没形成书面协议,结果小事变官司。企业处理客户投诉要记住:及时回应、书面记录、限期解决。建议建立"投诉处理台账",每个投诉都有编号、有跟进、有结果,避免问题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签合同前多问一句:客户签合同时,主动问"您是否已实地查看过产品?有什么疑问现在提",并在合同里写明"买方确认已充分了解产品状况"。
  2. 交付时多做一步:产品交付时,务必让客户现场确认并签字,有条件的可以录像。对于车位、商铺这类不动产,建议制作《交付确认书》。
  3. 沟通时多留一手:和客户的重要沟通,尽量用书面形式(如微信、邮件),避免"说说就算"。定期整理沟通记录存档。
  4. 小问题快处理:客户投诉当天就要回应,三天内给出解决方案。别等小事拖成大官司,那时赔钱又伤 reputation。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法律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企业的保护伞。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比事后花大钱打官司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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