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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厂受让保险索赔权后如何成功获赔-钟祥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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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81民初34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1月9日18时35分,案外人刘某驾驶辽某752的重型厢式货车沿S53枣石高速公路行驶,当行驶至154公里100米路段时,与道路中央金属防护栏刮撞,造成车辆及防护栏受损。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认定由刘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对该车进行施救支出施救费5400元。2025年5月23日,经荆门某评估公司评估:辽某752重型厢式货车损失金额37057元,为此支出评估费3808元。该车所有人为沈阳某乙公司,在中国某财保盘锦分公司投保了限额267600元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沈阳某乙公司将本次事故中享有的车辆损失保险权益转让给钟祥市某汽修厂,同意由钟祥市某汽修厂向保险公司主张车辆维修费、评估费、施救费等费用。

法院确认钟祥市某汽修厂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265元(车辆损失37057元、评估费3808元、施救费5400元)。最终判决:中国某财保盘锦分公司赔偿钟祥市某汽修厂46265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汽修厂负担74元,保险公司负担478元。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核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三个关键"陷阱",很多企业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去。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告诉您:债权转让要规范、损失评估要专业、必要费用要留证,否则您的赔偿款可能"打水漂"!

第一个坑:债权转让像"接力棒",接不好就掉地
沈阳某乙公司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转给钟祥市某汽修厂,就像接力赛交棒——交得不好整个队伍都输。本案中,因为转让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汽修厂才顺利拿到赔偿。但现实中很多企业口头说"你去要钱吧",结果打官司时拿不出证据。给企业的建议:转让保险索赔权时,必须签书面协议,写明"把XX事故的保险索赔权全部转让给XX公司",双方盖章签字。千万别图省事发个微信就算完,那在法庭上可不算数!

第二个坑:评估报告像"体检单",医院没资质白忙活
汽修厂找的评估公司有正规资质,报告才被法院采信。被告保险公司想推翻评估结果,但因为评估机构"持证上岗"、程序合规,法院直接说"这报告靠谱"。很多企业吃了哑巴亏:找了个"野鸡"评估公司,花了几千块做的报告,法院根本不认!给企业的建议:做损失评估前,先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机构名单,选有司法鉴定资质的。评估时叫上保险公司一起看车,别单方面操作,否则对方会说"你偷偷换零件了"。

第三个坑:施救费评估费像"打车费",没发票等于白花
保险公司辩称"光有施救费发票不能证明真实发生",但法院说:发票就是"付款凭证",你质疑就自己举证!3808元评估费之所以能赔,因为这是"确定损失必须花的钱"。有些企业修车花了钱但没留发票,或者评估费开成"咨询费",最后钱就泡汤了。给企业的建议:所有支出当天开发票,名称写"车辆施救费""损失评估费",别写"维修费"混在一起。微信转账要备注用途,现金支付必须让对方写收条。

特别提醒汽修厂老板:您修车垫钱后,别光顾着催车主付钱。像本案这样让车主签份《权益转让协议》,您就能直接找保险公司要钱,不用等车主"周转资金"。但协议里必须写清楚"转让全部保险索赔权",只写"同意汽修厂代为索赔"可能不被支持。

最后划重点:企业做生意就像开车上路,法律风险就是"隐形路障"。本案中汽修厂之所以赢,不是运气好,而是每一步都留了"证据脚印"。建议您建立"三留"习惯:留书面、留原件、留记录。遇到类似情况,先找专业律师把关,别等到打官司才后悔——毕竟,省下的律师费,可能就是赔出去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