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合法解除泄露客户信息员工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孝感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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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902民初937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1年4月,姚某静入职中国某甲保险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工作。2011年10月9日,姚某静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书》,约定员工不得私自抄录、复制公司保密信息。2016年12月13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解除合同。
2021年12月7日,某甲保险公司集团发布《员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员工"以牟利为目的使用、出卖客户信息的,应给予开除处分"。2021年12月20日,公司将该规定通过微信工作群通知全体员工,姚某静自认在该群内。
2023年5月22日,姚某静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年7月被认定为工伤。2023年11月29日至30日,公司员工黄某玲、刘某、赵某媛、杨某博先后举报姚某静盗用客户个人信息用于非法平台。经公司合规部门检查姚某静电脑,发现其存储大量员工及客户的身份证照片、投资理财账户等敏感信息。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向姚某静发出返岗通知书;次日,公司以"严重泄露公司与客户信息"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通知工会获得同意。2023年12月2日,姚某静签收解除通知。2024年7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2023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
姚某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工资差额等共计近20万元。仲裁仅支持部分工资差额,姚某静不服起诉。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姚某静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21121.68元;驳回姚某静关于违法解除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其他全部诉讼请求。
三、企业风险防范关键点
核心警示:员工盗用客户信息,企业依法解除合同不用赔钱!
本案看似是员工工伤维权,实则暴露企业数据安全管理的致命漏洞。某甲保险公司之所以能全身而退,关键在三点:
1. 保密制度不是"纸上画画",必须让员工"看得见、记得住"
姚某静辩称"不知晓公司规定",但法院认定:公司早在2021年就将《员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至微信工作群,姚某静自认在群内,且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均有其签名。企业风险点:
- ✘ 仅让员工在入职时签一堆文件,却不做针对性培训;
- ✔ 正确做法:将保密条款单独标注,通过考试、签收记录、工作群通知等多途径留存告知证据。例如销售岗位重点培训客户信息保护,技术岗位强调源代码保密。
2. 取证必须"铁证如山",避免"听说式"解雇
公司没有因员工举报直接开除姚某静,而是由合规部门查封其电脑,提取存储的客户身份证照片、投资账户等原始数据,并与4名举报人的笔录相互印证。企业风险点:
- ✘ 仅凭口头举报或模糊截图解除合同;
- ✔ 正确做法:发现泄密行为时,立即由IT部门固定电子证据(如屏幕录像、文件哈希值),并让员工当场确认,避免证据被质疑"造假"。
3. 工伤≠"免死金牌",严重违纪照样解雇
姚某静处于工伤停工留薪期,但法院明确:"停工留薪期不免除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义务"。因她盗用客户信息的行为已构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公司解雇完全合法。企业风险点:
- ✘ 误以为工伤员工不能解雇,放任其违规;
- ✔ 正确做法:对工伤/病假员工同样严格管理,发现泄密、贪污等严重违纪行为,及时按程序处理(通知工会+书面送达)。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制度要"活"起来:每年组织1次保密制度考试,销售、客服等高风险岗位每季度签收1次重点条款;
- 证据要"锁"得住:客户信息查询系统设置操作留痕,员工电脑安装合规监控软件(需提前告知);
- 解雇要"走得稳":务必走完"调查取证→工会意见→书面通知"三步,哪怕员工正在休产假!
划重点:企业保护客户数据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商业生命线。2023年某银行因员工出售客户信息被罚2300万元,而本案中的保险公司因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成功避免百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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