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易不留书面凭证恐难维权成功-恩施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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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2801民初675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恩施某乙有限公司多次向恩施某甲有限公司购买钢结构材料,经双方对账确认货款总金额为378024.68元,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大部分货款。2023年2月7日,恩施某乙有限公司向恩施某甲有限公司出具欠款单一份,载明"今欠到恩施某甲有限公司货款53467.00元,大写伍万叁仟肆佰陆拾柒元。此款定于2023年4月30日前付清,若逾期未付清该款项需按2%月息计算,因此违约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欠款人全权负责(如: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欠款单出具后,恩施某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龚某成分别于2024年2月向恩施某甲有限公司转账5000元、于2025年4月转账10000元。剩余货款38467元经多次催告,恩施某乙有限公司未履行。恩施某甲有限公司为处理本案与湖北将来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协议,约定律师代理费为5000元。
法院判决恩施某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恩施某甲有限公司货款38467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23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间交易如果不留书面凭证,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将变得异常艰难。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都是熟人,口头说说就行,签合同太麻烦"。但看看这个案子——双方最初就是口头约定交易,直到欠款发生后才补写欠款单。幸好恩施某乙有限公司后来出具了书面欠款单,明确了欠款金额、还款时间、逾期利息和律师费承担等关键内容,否则恩施某甲有限公司可能连最基本的欠款金额都难以证明!
企业老板们需要特别注意这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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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必须"先小人后君子":不管对方多熟悉,每笔交易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基本条款。本案中如果前期没有对账确认总金额,后期很难确定具体欠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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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凭证要"写得全、盖得实":当出现欠款时,一定要让对方出具书面欠条,像本案中那样明确写清:①欠款具体金额(大小写都要有);②还款截止日期;③逾期利息计算方式;④违约责任范围(包括律师费等)。特别要注意必须加盖公司公章,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可能不够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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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约定要"合法且明确":本案中欠款单约定月息2%(年化24%),但法院最终只支持了年利率12%。这是因为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LPR的四倍(目前约15%左右)。企业在约定利息时,最好直接写明"按同期LPR的X倍计算",避免约定过高导致法院不予全部支持。
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很多企业认为"对方公司还在经营,钱迟早能要回来",于是迟迟不采取法律行动。但本案中从2021年交易发生到2025年起诉,时间跨度长达4年!如果当初没有欠款单,很可能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到时候即使对方确实欠钱,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请求了。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建立"每单必签"制度,小到几千元的零星采购也要有简单书面确认
- 财务部门每月与客户对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对方书面确认
- 出现欠款超过1个月,立即启动催收程序并固定证据
- 不要不好意思谈"违约责任",这是保护双方的商业规则
记住:生意场上,"情分"很重要,但"合同"更重要。一纸清晰的书面约定,不仅是对交易的保障,更是对合作关系的尊重。
四、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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