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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误开未入住业主暖气阀门需赔偿楼下损失-荥阳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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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82民初1297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7年8月,薛某向荥阳某乙公司购买位于荥阳市的精装修交付房屋。薛某因平时在外地工作,该房屋自购买后一直未入住。碧桂某公司郑州分公司系碧桂某龙城二期的物业管理公司。2023年11月13日,薛某从碧桂某公司的物业管家处得知其房屋暖气漏水,造成其房屋及楼下1601号及1602号房屋进水。

2023年10月24日,荥阳某公司在案涉小区张贴《温馨提示》,提示将于2023年10月24日至27日进行注水、打压,请用户自行关闭室内供暖设施进水阀门。2023年11月13日,物业通知薛某家中漏水,经排查,房屋漏水系因井房阀门中控制薛某房屋的暖气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以及薛某家中暖气分水器排气阀未关闭造成,但薛某至今尚未入住案涉房屋,未向荥阳某公司申请供暖亦未交纳取暖费。

此前法院已判决认定:荥阳某公司工作人员误开暖气阀门是漏水直接原因,碧桂某公司郑州分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人未全面协助开阀工作存在过错,薛某自身未关闭分水器也有责任。责任比例为荥阳某公司承担70%,碧桂某公司郑州分公司承担20%,薛某承担10%。

因漏水导致楼下1601号业主张某乙起诉薛某,法院判令薛某赔偿损失26410元及诉讼费155元;薛某另向1602号业主赔偿800元。薛某履行赔偿后,向荥阳某公司和碧桂某公司郑州分公司追偿。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荥阳某公司赔偿薛某损失19047元,碧桂某公司郑州分公司赔偿薛某损失5442元,驳回薛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警示:小疏忽引发大赔偿,企业必须警惕操作漏洞
这个案子看似是"开错一个阀门"的小失误,却让两家公司赔了2万多元。为什么?关键在于:企业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连锁扩大

  1. "未入住=无责任"?大错特错!
    薛某虽未入住、未交费,但法院认为企业更应谨慎:荥阳某公司作为专业供热方,在业主明确未申请供暖时,必须核实房屋状态再操作。就像给陌生人开门前要先看猫眼,企业操作前必须"双重确认"——核对缴费记录+现场状态检查,否则误开阀门就是自找麻烦。

  2. 物业不是"旁观者",协助义务要落地
    碧桂某公司郑州分公司辩称"漏水不是我们造成的",但法院认定:供热公司上门开阀时,物业必须全程配合检查。这好比搬家时邻居帮忙看管楼道,物业要主动排查未入住房屋、提醒业主自查,不能当"甩手掌柜"。

  3. 连带损失才是"隐形炸弹"
    本案最致命的是:荥阳某公司不仅要赔薛某家损失,还要赔楼下两户的损失!因为暖气泄露是"源头错误",后续所有损失都算到责任方头上。企业常犯的错误是只关注直接损失,却忽视操作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比如施工挖断水管导致整栋楼停水)。

企业防坑指南
关键操作"三步核验":开阀、施工等高风险操作前,必须"查系统记录+看现场标识+问业主确认",三步缺一不可。对未入住房屋单独建台账,贴"未启用"标签。
物业要当"安全哨兵":配合第三方服务时,物业必须到场监督、拍照留证。比如供热公司开阀时,物业人员应同步检查单元楼道阀门状态。
建立"5分钟应急响应":漏水、漏电等事故,企业要在5分钟内到场关阀止损。本案若物业及时关闭总阀,楼下损失就能避免。
给服务买"保险":每年花几千元购买公众责任险,像本案的连带赔偿就能由保险公司买单,别因小失大。

记住:法律不看"我们不是故意的",只看"你是否尽到专业义务"。一次误操作可能让企业赔掉全年利润,但做好基础防控就能轻松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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