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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易中合同签订不规范将承担付款责任-宜昌定作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宜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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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定作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02民初244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宜昌市伍家岗区某餐饮店因经营需要订购厨房设备。2024年9月,某餐饮店经营者吴某与宜昌某甲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开始通过微信沟通订购事宜。2024年10月15日,某餐饮店通过时盈某丙公司向某甲公司转账支付5万元(备注厨房设备及餐具费)。

2024年12月8日后,某甲公司开始向某餐饮店送货,送货清单经某餐饮店工作人员高某签字确认,总计金额为135502元。2025年1月12日,某甲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向吴某发送电子表格,称"总计欠款是77296元,18号你给我结完就行了",吴某回复"收到";1月17日,某甲公司催款,吴某回复"会计重感冒看她明天能不能上班";1月21日,吴某回复"这个是我改好的清单,你打印出来,我们今天可能要对单子",某甲公司提醒"合同之外的增项27296元,你什么时候给我补签个字",吴某未回复;1月24日,某甲公司确认货物情况,吴某回复"没什么问题,东西都有"。

同日,某餐饮店通过时盈某丙公司向某甲公司转账支付25000元(备注幸福食堂厨具费)。此后,某甲公司多次催要剩余款项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中,某甲公司曾向吴某交付了其盖章签字的《采购合同》,约定总金额为104800元,但某甲公司自行在合同旁书写"按壹拾万元整结算",某餐饮店一直未将盖章签字的合同返还给某甲公司。诉讼中,时盈某丙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有某餐饮店盖章的《采购合同》,落款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法院判决:被告宜昌市伍家岗区某餐饮店向原告宜昌某甲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8188.8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5年1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三、法律风险提示:交易中合同管理不规范将带来严重后果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交易中的三大致命风险,值得所有企业警惕:

风险一:合同"签而不交",等于没签

本案中,某甲公司虽然自己盖章并将合同交给对方,但某餐饮店迟迟不返还盖章合同。很多企业经营者认为"对方已经收货付款了,合同签不签无所谓",这种想法非常危险!法院最终认可合同效力,是因为有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和付款凭证形成证据链。但如果缺少这些证据,某甲公司可能连基本的合同关系都难以证明,更别说追讨货款了。

给企业的建议:

风险二:口头增项无确认,埋下巨额隐患

某甲公司提供了27296元的增项货物,但吴某对"补签个字"的要求未予回应。很多企业在交易中习惯"先办事后补手续",尤其是增项部分,以为对方口头认可就万事大吉。但若对方事后反悔,没有书面确认的增项很可能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给企业的建议:

风险三:第三方代付款,法律关系一团乱

本案中,某餐饮店通过时盈某丙公司支付货款,导致某甲公司不得不将时盈某丙公司也列为被告。很多企业为图方便,接受关联公司或朋友代付款,却不知这会造成法律关系混乱。若代付方否认代付关系,企业可能面临"货已发、钱未收"的困境。

给企业的建议:

最重要提示:微信聊天也能当证据,但必须规范保存

本案中,法院采信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关键证据。但请注意:不是所有微信记录都能被法院采纳!要确保:

  1. 聊天双方身份可确认(保存对方微信号、手机号等)
  2. 聊天内容完整连贯(不要仅截图关键部分)
  3. 重要事项必须文字确认(语音记录很难被采信)
  4. 定期备份聊天记录(手机损坏可能导致证据灭失)

企业应当建立交易全过程留痕制度,从询价、签约、送货到付款,每个环节都要有书面或可验证的电子记录。不要等到纠纷发生才后悔"当时应该留个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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